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简介
岱山县位于长江口南端,杭州湾外缘的舟山群岛中部,全县总面积5242平方公里,其中海域4916平方公里,陆域326.4平方公里(其中潮间带滩涂57.4平方公里),县政府设在岱山本岛东南的高亭镇,全县辖7镇1乡,人口20万。 z6+,vj4~3FT36X
岱山县由404个岛屿组成,其中有人居住的岛屿12个,岱山本岛是舟山群岛的第二大岛。深水良港资源得天独厚,全县群岛环抱,多优良港湾,海岸线总长717公里,其中水深10米的岸线25.4公里,水深20米的岸线9.9公里。大衢岛区的黄泽港,乍移门港(合称双衢山港),秀山岛区的兰秀港,水域宽阔,锚地极佳,水深不淤,长而顺直,腹地大,避风条件好,经国内外专家考察,被推荐为建造20~30万吨货物中转码头及第六代以上集装箱码头的理想选址地,是东方大港的组成部分之一。岱山海洋资源蕴藏丰富,渔场水域宽阔,海洋生物种类繁多,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域内仅鱼类就有300余种,是著名的“岱衢族”大黄鱼的故乡,为我国东海的一座“活鱼库”,海水产品年产量30万吨以上,为全国十大重点渔业县之一。 M96uX6=3rC7!3c
岱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8月25日,受浙江省人民法院舟山分院管辖,办公地点设在岱山县东沙镇渔商协会会址,1956年搬迁到岱山县高亭镇庙后(县公安局院子内);1954 年1 月,建立岱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岱山、秀山、长涂分设3个审判站,由2名干部定期巡回办案;1956年8月20日,巨山人民法庭成立,为岱山县建立的第一个基层人民法庭;1958年12月,岱山撤县并入舟山县,1961年12月,舟山县人委批准建立岱山、巨山两个人民法庭;1962年6月,岱山恢复县,岱山县人民法院7月重新恢复,办公地址不变。1962年7月建大衢人民法院;1963年6月1日,设立岱山县人民法院长涂巡回法庭;1964年7月1日起,撤销大衢县,行政区域划归岱山县,大衢人民法院也随之撤销,改为衢山法庭;1967年2月,法院实行军管,法院审判职能由公安局军管组及县革委会人保组行使;1972年12月31日,起恢复岱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不变)和人民法庭(衢山、长涂)的组织机构。1981年,建立东沙、秀山两个人民法庭;1985年8月,岱山县人民法院移址到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63号,1991年9月,移址到岱山县高亭镇育才路90号,一直至今;2002年12月17日,设立11个内设机构(法庭除外):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实际未设);2004年2月27日,撤销秀山人民法庭、东沙人民法庭;2005年1月16日,设立“审判保障服务中心”。2012年11月9日,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岱山县人民法院现有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74名。 m5~5hO5-5lg8?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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