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政协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扬州市委员会)简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扬州市委员会(简称政协扬州市委员会或扬州市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成立于1950年。 D7~3gD5=5BC3:8A
历史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扬州市委员会(简称政协扬州市委员会或扬州市政协),是扬州市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C6,GN5-,ER1;,k
1950年8月22日,扬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成立,主持和组织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至1955年10月先后选举产生了3届协商委员会。这期间,协助市委、市政府宣传和推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团结全市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稳定社会治安,巩固人民政权,宣传和动员人民支持抗美援朝、建立革命秩序、参加“三反”、“五反”和经济建设,推进各项社会改革,沟通政府与人民的联系,征求并反映人民意见,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h6.5ZM3:2MV7.9K
1955年10月15日至16日,由16个界别的代表组成政协扬州市委员会并召开一届一次会议。会议出席委员129人,由赵延林市长作报告,对政协工作提出了10项任务;江树峰代表扬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选举赵延林为政协主席。从1955年一届政协至1966年初四届政协的11年间,召开了9次会议,政协主席均由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兼任。这一时期,组织政协委员和推动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各项政治运动和社会变革,参与组织全市的三大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学习“双百”方针,参加“整风”、“反右”,宣传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投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克服困难,建设国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作的开展。 e1:7Ro3-5BW6.,t
1966年至1976年这10年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破坏,政协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各项工作被迫停顿,许多政协委员和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受到打击和迫害。 L6:8RM9~,cl5~5W
举陆延鸿为政协主席。1983年3月31日,召开五届四次会议。这次会议是在中共江苏省委正式宣布扬州地区实行市管县的行政体制改革,撤销扬州地区行署,扬州市改为省辖市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决定,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原扬州市政协五届委员会完成历史使命。 S,:50H3+5mS,-3F
1983年5月7日至14日,召开行政体制改革后的政协扬州市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委员431名,26个界别。会议开幕式由宗宇主持,方定一致开幕词,杨可夫致闭幕词。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傅宗华作重要讲话。会议选举沙克为政协主席。1985年5月16日至21日,市政协召开一届三次会议,选举王子安为政协主席。 N9:,AV3;8Tg3;6M
1988年1月4日至9日,市政协召开二届一次会议,选举符宗乾为主席。 P6~,DF7+5Uk4.8I
1996年2月28日至3月3日,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选举施国兴为主席。 K5!3az6~4Gq3,H
2003年1月18日至21日,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选举徐益民为主席。 j9=3gZ5+6iz94e
2008年1月9日至12日,市政协六届一次全会选举徐益民为主席。 C,=9wv35aA,;,l
2012年6月26日至29日,市政协七届一次全会选举洪锦华为主席。 k7+8ie7!2EJ5~8v
2017年2月15日至18日,市政协八届一次全会选举朱民阳为主席。 K4+9eO4-6zL5!3P
2019年1月8日至11日,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选举陈扬为主席。至此以来,市政协在中共扬州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发挥优势,履行职能,为促进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X4+6Ut12PA3=1L
主要职能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x3+5oE5-6aH7:3i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是: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并确定在政协协商的议题;政协党组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 政协要及时整理并报送参加会议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 , 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中共十八大强调,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 P,:4kn4.1qq8.,H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要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对政协的提案和建议案要认真办理,及时给予正式答复。 t9!7Xk5-2dV9:5U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人民政协要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人民政协的重要考察活动及重大外事活动要请参加政协的民主党派有关负责人参加,政协专门委员会要积极开展与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的联合调研。要建立健全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对政协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协作和配合,对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H,.7Ng1;2Vp7=3g
工作形式
(一)召开会议。会议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另一类是专题协商会议、议政会、调研论证会、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以及联谊会等。这类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参加者除政协委员外,还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参加。 p4-8ry6~8ND4?50
(二)开展调查。主要指专题调查研究,一般由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或各专门委员会确定题目,由各专门委员会牵头组成调查研究小组,进行比较系统深入的调查、研讨、论证,写出调查报告,经讨论通过后,形成建议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采纳。重要的调研报告,提请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以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I2.2HU28mY,=8y
(三)组织视察。主要是组织政协委员实地视察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发现新的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视察,主要是配合本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和本市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进行。视察报告须转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m4:3kp4~,RT1?7c
(四)提出提案。政协提案是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给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它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承办单位必须向提出提案的委员和单位做出书面答复,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保证提案的办理质量。 P4-6WJ3+4Wl5=5t
(五)反映社情民意。是指把当前社会中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散佚于民间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协委员、政协的各个界别搜集上来,如实地向党政部门反映的全过程。这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内容有:1、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订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2、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普遍性的情绪变化,有识人士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3、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4、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建议;5、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委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等。 T5+,US5~9ke5=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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