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纪委网(中国共产党资阳市雁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员会)简介
职能介绍 V9;8nu6-,gN4:5c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由中国共产党资阳市雁江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由资阳市雁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和市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区监委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 n6.2CR2;6yt,.60
区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k,!7NQ2=8UM1?2U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q,+,Aa5=1Yv5:8R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q7!,GE8.6my3=8Q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h3;4rl9!,yv3;9e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q1~9qc2~7ce1?5w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O6!1vV3~1aL8;20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o7;8om3.2bw4.4b
(七)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K,.3Uq8.3Rx6:9k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区管企业和区属学校、区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Z,!4WE6.6pq7;7I
(九)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3PQ5?6mV6.3p
机构设置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纪委、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有17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化中心。其中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另设有机关党总支1个,片区纪工委、派出监察组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7个。 q9;5DY9?9jS5!4D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e6-6hW9=5QD6~4M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干部职工医疗、卫生防疫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档案和涉案款物保管。管理机关外事工作和涉港澳台事务。 w1~2Ca5:3RB4?8h
(二)组织部 U4-2rB4-7RS9?6T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区管企业和区属学校、区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t,:6bg1!2wo1+8A
(三)宣传部 t5;5Kq9;8DS6!1L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网络宣传电教及新闻事务工作等。 u9~4wq5;2xI,!,C
(四)法规研究室 P6?9km8~3MP5:8A
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备案、清理、评估、编纂等。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e9!3yE4:2pQ8?7K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x8:2az1+1GS5=2e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l,;4Ez18Nf8~2l
(六)信访室 W1=8UY83HO,?4R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上述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r5;3ur9;4tc4.5f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 B7:8HZ9~9mO3!1a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关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领导下,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k2:3cF6~4YW7.5o
(八)案件审理室 f5?,TH1?3Yo2~6m
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区级部门党的组织、派驻(出)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o1!,gV5~4dz2+3Z
(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H9-,iF,-3Kt8.5B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干部,区管企业、区属学校、区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x8:1js9=8cV6+4h
(十)第一纪检监察室 E9!1y08,dH6?1O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08:1wD6=2Op2-7g
(十一)第二纪检监察室 B2.3Cy6;1wK3~8b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X8-3WU7=3vo4:,D
(十二)第三纪检监察室 N3=3GH75WH9=5V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L71WD,:4dY8?,D
(十三)第四纪检监察室 H6!9Ec4!7ps4+8k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o7~2yp6;3xz6~8y
(十四)第五纪检监察室 q2;7Yo3=2vq8;9o
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q6?9SB6:,Ca6:8Q
(十五)第六纪检监察室 S4~2jb5~8tU,.4Q
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R7!5Pp,=,vj2:7N
(十六)第七纪检监察室 q3.9Xh9-6vt37t
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c1~8vx9.50s8.5e
(十七)第八纪检监察室 U6+9fq86XJ,+3L
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N1=7Jm2!1aZ5+4E
片区纪工委
(一)第一纪工委、第一监察组 R5+6pH5;8TH3:7a
负责联系:宝台镇、南津镇、清水乡、资溪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 g,+7xc6?1hd4;3n
(二)第二纪工委、第二监察组 j9.3HN1:9NV1-4k
负责联系:雁江镇、松涛镇、临江镇、三贤祠街道办事处、狮子山街道办事处 S5.,P054nb7~,Z
(三)第三纪工委、第三监察组 L,!1Zk7.5GU3?6U
负责联系:丹山镇、回龙乡、新场乡、中和镇、保和镇、老君镇 Y24Go3-8Yx1.,O
(四) 第四纪工委、第四监察组 O6+8EB9+7yW,-,l
负责联系:东峰镇、堪嘉镇、小院镇、伍隍镇、石岭镇 f2?5LK5.,NX3=6b
(五)第五纪工委、第五监察组 Z9~4003!6bl1-7g
负责联系:丰裕镇、迎接镇、碑记镇、祥符镇、忠义镇 L5+5Nw7-8wt7=7I
纪工委、监察组的主要职责: F4-5zc5:8Wl3+5O
派出纪工委、监察组一般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相关工作、集体或个别谈话、召开相关会议,以及组织年度巡查、专项督查和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O8-9qu7~8Ge4:,S
1.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和“三重一大”的情况。 V3:8TE4=1lf83f
2.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 y2=5fU8:4oQ6~8B
3.重点受理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信访举报的初核初查工作。纪工委、监察组也可会同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信访举报的初核初查工作。 N6;2Lp4+1XE6?2Z
4.经区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层以上干部包括村(居)支书、主任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a8;8Dy3?4Yj4:8q
5.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报区纪委监委。 k58K035aB8;7Y
6.各纪工委、监察组每半年应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片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情况。 c68CS8-1wE5-5Y
7.各纪工委、监察组每年应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及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巡查,作出综合评价和有关专项评价,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督促所联系单位抓好整改,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区纪委监委。 p4!3a08!7TB6;6L
8.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督促落实上级监察部门和本级政府交办的效能监察事项,受理涉及行政效能行为的投诉,搞好相关案件查办。 N3!1ii8~1lz29Y
9.承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5.6hV1?8Xq8;8A
派驻纪检监察组
(一)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d6.4gg4.1Wh1,n
监督联系范围:区委办公室、区网管中心、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区档案馆 G8!9hR3?8jt7+3G
(二)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t3~,Mk6?7kg8:,J
监督联系范围:区政府办公室、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信访局、区地方志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n,;7Pf6-3SY3:,j
(三)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l9;,Nc,.5EK,-3r
监督联系范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4!6GV46LW9=7n
(四)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e3?2UL5~5jH3;3p
监督联系范围:区人大机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区妇女联合会 N5+7LF6=,Nq9-8Q
(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E5~3OV1;8dN8;5P
监督联系范围:区政协机关、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工管委 R8:3oT,8yi8=3t
(六)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m2;,PC5;3nG9+4k
监督联系范围: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党校、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q7~5zn1.9yy2.9v
(七)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k,-9CM2~5Hj6!3h
监督联系范围: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 T7!7Dy,+2yZ6:4J
(八)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V1?2cd6~6fR22R
监督联系范围:区人民检察院、区法学会 Z7~5kG1=5hx4~7S
(九)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y3+5mF29zw,:2s
监督联系范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新闻报道组、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027Qb5=2pw3+3e
(十)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x4?4TK5-9xO69M
监督联系范围: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O4=2TL8!4do6:9k
(十一)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G7?3QU42Xk,.8U
监督联系范围:区农业农村局、区农广校、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W,?1wf8~7Wg12y
(十二)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h3:2dF5:7Bp3+6O
监督联系范围:区水务局、区毗河办、区总工会 x7.7Ep2:9lo8-20
(十三)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g1,YO2+4Du3;,s
监督联系范围:区交通运输局、区地方海事处、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w7-5hK3=5YH,:1N
(十四)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V8.6rz7=9yB8+7Q
监督联系范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房屋征收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科学技术协会 y8?8tE9:,OR5,Q
(十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J6!2eM4+,GB7:1w
监督联系范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a4:8uO5-9TS9;3c
(十六)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03-8ZJ3:7qq6:4k
监督联系范围:区民政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U8-4QG7~,db8;7C
(十七)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r8?6CJ2-9kW7-9y
监督联系范围: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 z,?7aJ8+4Tb7.5x
派驻纪检组的主要职责: X35Iv2.8mK4;2P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区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和中层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W4:,zo6;9ey7.6w
1.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区委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区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以及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g,=8zf14mr,!5d
2.经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中层干部(股级)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中层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中层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j1.9ZL6=4nI9.9R
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应报批程序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A7?4Yw1,c07-4x
4.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整改工作。 v7!7mH5.4ga7?9q
5.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区管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r8-6tU8;8Lf6;1u
6.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案件,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报请区监委决定管辖。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S6:,Cl5;1mN9=8O
7.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应报批程序,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S5=6TZ3?8La1:2f
8.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p2-3Me3.5fg22W
9.完成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g9.3Fa1?1qY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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