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1月5日正式成立,实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在电信法律法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对新疆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和原信息产业部《关于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要求,2001年2月22日,组建成立了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是依法设立的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负责对山东省行政区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是广东省通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广东省电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作为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对广东省电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局级建制。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组建于2000年11月27日,是对全省电信业实施监管的法定机构,担负全省通信行业的政府监管职能。
主办: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位于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8楼,,主要负责通信管理。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上海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上海市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2001年3月23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在实现邮电分营、电信重组和政企分开后,江苏省电信行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已初步完成。
主办: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2号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11月15日,是在原内蒙古邮电管理局实现政企分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正局级建制。目前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电信管理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接领导。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贵州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是河北省通信行业的主管机构,实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河北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对河北省通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为正局级建制。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是云南省通信管理机关,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通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等。
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26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信部政20001083号),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于2000年11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成立后,原湖北省邮电管理局随之撤消,其所有政府职能转到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局级建制,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领导体制,是福建省电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对福建省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