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友网简介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 感的管理人才。毕业生的素质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骨干,在社会有关机构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中,学校排名处于前列,人才培养的品牌优势已经显现。 l4;4wv1.1gc5~5K
学校是北京市首批命名的“文明校园”和“北京市花园式单位”。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中央直属机关文明单位”、“中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中直机关绿化美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n1+9AG2?3ca6?4E
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在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正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持“青年”和“政治”的办学特色,努 力建成国内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和全国青少年研究的重要基地,向着国内知名、特色突出的教学研究型院校的目标不断迈进。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北 京,面向全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管理人才。毕业生的素质和质量得到社会的 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骨干,在社会有关机构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中,学校排名处于前 列,人才培养的品牌优势已经显现。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管理人才。毕业生的素质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 z6.3Xw1!1bN6=2m
本会章程
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友会章程 V7=3HU7!1bB9:9S
第一章 总则 L,.8Ta2!7HC7:5P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友会”(英文译名:Central School Of China Youth League / China Youth University For Political Sciences Alumni Association)。 a6~8At1+8q06;1O
第二条 本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的由海内外校友自愿结成的联谊性、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h2!2Dc6+1sn,!5N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之间、海内外校友彼此之间的联系和情谊, 促进教育、科研和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弘扬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优良传统,努力开拓、创新,共同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建设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I3;5su6;3Cq38O
第四条 本会的住所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T6.2Eb5;,JG,!6w
第二章 业务范围 l7:7Wg2+8tj5+6L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p9,OJ9;9Ob9=5H
(一) 加强与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开展海内外校友科技协作、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 S4~5Gu,:6NV6.6d
(二) 帮助母校在海内外筹措办学经费,发挥海内外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影响,为母校的发展做贡献,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t21xz9-,GM9-,w
(三) 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资料,办好校友网; i59bZ8?9mK1+4d
(四) 举办有利于祖国、有益于社会、有助于母校的其他各项活动。 I2.7Ks4;,OV3;5K
第三章 会员 V4.1al1,lk7;7X
第六条 本会的会员均为自然人。 G2~4Zk4-1yY5-9t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O4;9DH6=9Xe4~3M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z5-9JV5-9YH7:5J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K5~,Mz7=4XQ87V
(三) 曾在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工作、学习过; i2:5rw77sN5?6e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W23mv17ff5!6e
(一) 与校友会联系,递交入会申请书,填写登记表; K6-8BG,~,Nw5+3y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n,;7rD8.50D1-5G
(三) 由理事会造册备案。 N8:8jK5-9IH6+6t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h22uz5;5fk6!8m
(一) 本会的推选权、被推选权和表决权; K8+,ag5;7zR,;8I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v1;4bF89Xx8=1j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A5~3Dv4~5tZ5+9f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和监督权; M4-2QL2:5lH5-9m
(五) 对本会和母校的工作提出建议,向本会和母校反映校友的意见和要求; n9+8gh,:3IW2=1w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F4=8La3.3OO9=2M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Y7.1Kg5=3sD5~2N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J,-9Rg4!,ea5+5T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联络校友,参加并支持校友会的活动; p8~5kR1:5hQ7~8p
(四) 加强海内外学术文化交流,促进母校的发展; j2!1Rc5=9dv5?7m
(五) 积极为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V3~8ei6=2Rq2~1Q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S56NO9:1kH,.6B
第十一条 本团体的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h4~9zO2.4mo8;,R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O9!4GW,.4uh9;90
(二) 选举理事; d72PW2!5Wp8;9k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D9-3M04:7BL4~5z
(四) 决定终止事宜; n7?2MC1-2iQ62l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z7;6Ta2+1oC3~2D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方能生效。 b6.1Nt1~6QC9.2X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y3.6cY4+3sJ,!6R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30至70名理事组成;理事名额按校友分布情况分配,人选由各地校友协商推举产生。 I1=2oK8=8Ah88k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T4-2af6~8tE9;5N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O58dq1+9Fa1+,y
(二) 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l8?2YN3:1Hl5-8V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w1!9PI3!4Pu9~9J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B7:,mN8?,Wy2-5Y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 a5+9CS5?,hr8~8W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i8.4PR4+4dR7~8g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z1+2Fr3!2YL22T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w4=2VT2!9QV7:8m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o5:5YA4+9Eu9?6r
(十) 讨论和决定校友会工作的方针、计划及重大问题; j1+2CT6?6IO6=2U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同意才能生效。 S7:3jE5-8FR2:9V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临时会议由会长决定召集;理事会任期4年,理事可以连任。 s67lC3;3hr6;7L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之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v6~6cU3=4FM4~9G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会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q9-7OO9-4ll7.,X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c89rc,~6hs9=1d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T6!7gT69rI6~4z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m4=9mJ3!3ES,-6w
(二) 在校友中有较大影响; R69Vh7;70J4:7G
(三) 身体健康,热心校友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Y2?8XI8=,Sz4:1F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6!6RR5.4lP6;6a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方可任职。 p4~4NP51lI34d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P8?1hc5.50b1-8P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r4!7oO5-6yF8.4D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p,+8CW1-6zK8;7m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的情况; l5:3DJ7:4uP5;3q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b1.4lJ1?9Wg6~8g
第二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A9~8ob83ub3!5l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a5=3TT7;5ZS2!4k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j4+2yL1=6aQ8-4i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t5+5hU5~1XD8?3X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u5;1uJ1-6zp,;2A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i5.2ZP5:7Xc8.,A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E4!6Ta6=2UW,!1B
(一) 会员自愿交纳的会费; a5!4Jn8.1hy3-9q
(二) 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资助; t6~2BJ39Ou3!1v
(三) 校友捐赠; s7!2Cp5;8Zx3-1Y
(四)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赠; y2:9jC5?1JX86T
(五) 利息; N2;1mr72LT,!,k
(六) 其他合法收入。 Y6.9ws,=,uT5?,B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L7:6yq1~5Fo,;7v
第二十八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E79NR2-6Hz3=2Q
第二十九条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B7-8vE83Uf4!6Q
第三十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t3?5NH4;6SC62j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k6,dX2;6ar,9Y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c8:1Mm9;7il7!1i
第三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I2:3Yq7.3Vb8;6P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s7?8xd,-9ev2:1G
第三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L3;3LH8+5he6~9x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k7=,gI,~6Mp9=3W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成立核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z4=3mq1?9bR4!5m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S36oB82vN5,A
第八章 附则 X4?1Ak9~6RE8-,a
第三十七条 各地校友分会(联络处)参照此章程执行。 P5~5Ml3!,Ei6?5q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a2!4uN4+9TV13I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G4:7Xi3-7hx1=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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