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简介
为全面加强母校与广大校友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完善校友会组织结构,构筑面向全体校友交流与互助的平台,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设置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办公室。 m4?,iV9-6al7~3i
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w,.7I08+9Tu2:2r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q1.3If9~9cK5+9E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原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社团组织。 D6:3II2;8jq6=,a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政策,继承、发扬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严谨求实、勤奋创新”校训,增进校友与母校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校友的智慧与力量,共同建设母校发展大局。 S2:8C0,;8XN4!,S
第四条 本会的会址设在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 G3:6wd3!9nj7:6v
第二章 业务范围 k,;30R4;3pT9+9s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R3~3Df4;7SY5!8B
1.加强与各地校友的联系与交流,开展各种联谊活动,鼓励校友为母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V,~7cx1-4My9=3i
2.整合校友资源,开展各类型的咨询、培训及合作等活动; F1,OZ14hF9.4p
3.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有益于社会,有助于母校及校友的各种活动。 p6=7b07=5Ee4~5Y
第三章 会员资格 O,.7KX9.7AK,:9k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x5!4PU3.2HS4:5O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本会: i2:9zK3!4gs5=,Z
1.凡曾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原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学习过的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工; f4?4ef,!2Vp4=4p
2.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聘请的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及其他人员; h7~2cE6.,HG9?3h
3.目前在校的教职工。 i,;3NX3+9Mh3;2A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 B34Vn9-9dM5.,O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h2.4Nq,=1md83F
(四)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i69Ry9=3FC1-7f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o18Cm7.1be2~,B
1.提交入会申请书或填写《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登记表》; j4+9nb,+,NV24O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F7:4dX6+7Xk2:2E
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N4-3Qm,+8KR5=3K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V2!8PL1;1lo9-6j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i1.6sZ8;7hv5.5C
2.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K46Yn2+8EZ3!7y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y4?9Au7+1KL4:2z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n8!2qP5-,Wd7+6z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B3-1ZI6!4qR3.3j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h72Fg7:6dm9=2i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d3?2GC5~8xF3.2B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H5=5MH2?,ix5+9v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v5-5KW5~2qC95M
4.按规定交纳会费。 U2-5V04;4Wb3.,k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V6;6wA2-7AY9!,m
第四章 组织机构 R2=9oB21uc1+1y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N7+5XC8~3FX,7u
1.制定和修改章程; P8.7Vg9=3bg97t
2.选举和罢免理事; J6;8Kt3-1TM2;5M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c5+3KN3.3eT27A
4.决定终止事宜; C1+2Cn4=9uU4?4N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Z6!3xZ7=7KR7-4l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r1?5fN4!8Ds1?8J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S7=8vy69VZ1~,T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y6~2Oi,:10i4.30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I8?9Jo6;,pI5~9F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y59rI4-1OO1:,U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C1=7JQ9~3CR7.7B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f2+3sj7?6LQ,9j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Y7-5qC8:9fN4?3z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s12vv7.6xt6?9M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S8?1vH6.4Fq7.,F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R,?6xp7?8YM6:6H
8.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04+8za49rz1+3R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X29tb9+6mt9?4z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q9:9aC4=,ZZ6=9Y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5+8Mu9?7zz8?1E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应召开一次会议。 d3!8Wp9;9mw8:2e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U58dk2=2sY2.9U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2=9Uy1?1Jy7-9C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应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q4:4Sx6!4WF8!,L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w9=6PI87hL6-6o
1.政治素质好,具备决策、领导能力; Z8;8sZ6=8Hk8:2b
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T2=3By1.6Iv8;9D
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Y,!10P1-2hO6!8H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i5+9SE7+5vh,-8F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h,~2Xs,-3Zk9?9S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4;6mW6?3fs9!,x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K3+6pl8!,ie9;1f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W3!,zv,3Su1?,c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 X8+5yL8-7Vw,,G
1.会费; O1!1Yu5,xC6?,C
2.捐赠; o8~,q06?2Yu8.1M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Q6,xM14dv3=9E
4.利息; W1!,LM7,WY5!5t
5.其他合法收入。 t9:8K034Wg,~2x
第二十四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G22lf3-8wq5;10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Z,;6Wy89ZH4;1Y
第二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N1?2pR6=2OX5?7x
第二十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p8-2NS8;1FN1;7f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h,~4oU,+1BV7+2R
第二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j2?5cm6=4qb7=2G
第三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n5+1tD44Av7-2Z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w8:9rV9-7jP7?4w
第三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K,?1PO5!5tB1+6m
第三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i1~5SW2=8jM2-5J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Q19iT1~2Iz,=,e
第三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P,.1fz6:3kA2-,t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M5+6xs6:8gB8;4N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安排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b6;3Vl6;6zz71n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Q8.2rD,=2KB,.7K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u3;6pE5=,sh1=4Z
第八章 附 则 n2.4jT,;2AJ5-2C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08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t3.7Wh7-2jO7!3a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l3,pz4~2JH1~3m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o6?1OS3+4el8-1l
(二○○八年9月27日) A98dL9=5Z03+5U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9号 t1=7KD5:5NM2~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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