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友联谊总会章程 F7-,mb8:5RD96E
第一章 总 则 g4!2oJ5+7nZ5-20
第一条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友联谊总会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联系广大校友的群众性组织。校友联谊总会的英文全称为:The Alumni Association of Fujia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AAFJUTCM。 u6+,bS4+2LF9-1f
第二条 本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本会宗旨:团结海内外校友,加强联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母校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鼓励校友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宣扬校友先进事迹;激励校友为建设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现代外向型福建中医学院而共同奋斗,为国家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y6;5Af4;2Ja1~3D
第三条 校友联谊总会地址设在: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西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明德楼。 Y3!,QT,.3mY3=9h
第二章 会 务 I2=6Hh4~1TR5:1a
第四条 校友联谊总会的主要工作: V,.1CR2=6rt2-2r
⒈密切联系海内外校友,指导、协调各地校友联谊会工作; L2=1mM,~9HR7~4n
⒉不定期开展校友联谊、交流等活动,不断增进母校与校友间的情谊; K8?6qB5:5rb3!7V
⒊及时反馈校友对母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R6;5Wj,6rO9!1f
⒋宣传校友在各条战线上所取得的成就; J9:8rN4;3Jx5?2U
⒌鼓励、促进校友为提高母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T6?1KP2!2vW6=,b
⒍支持校友开展教育经验、学术成果交流与科技咨询等活动; C7:1VZ55gp6+1n
⒎激励海内外校友为推动经济建设、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积极贡献。 09:7ZB68Rc4-2e
第三章 会 员 F3;1Kl15lR1!7l
第五条 凡在我校工作过的教职工以及历年应聘的外籍教师;受聘为学校名誉职务和职称的海内外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在校学习过的各类学生(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继续教育本专科生、成人教育本专科生、进修生、培训生以及台港澳学生、外国留学生);现在校友联谊总会任职或兼职的教职工,均视为会员。 d6;6Hs5?9Fm5~9O
现职的教职员工和在校生暂不列为会员。 E9.7VN7;3en1?8f
校友联谊总会原则上吸收团体会员。凡校友集中的地区可建立校友联谊会,作为团体会员(会员须履行登记手续)报校友联谊总会备案认可。如遇特殊情况,需吸收个人会员的应向总会秘书处提出,并由秘书长报会长同意。 g8+,sr2-2eC7~1T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e1,DP8!,oO5-1d
⒈参加校友联谊总会或所在地校友组织的各种活动; j7?1wQ9;9qR8+9w
⒉对母校和校友联谊总会及所在地校友联谊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P2+3eb8?3lU4.4y
⒊个人会员可自愿参加或退出校友会。 W1-7Sx,!6IZ7~,D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r5;3jZ8?9rL5+3Y
⒈遵守法律法规,承认本会章程; X6=3lU2!,0i,:6W
⒉热心支持校友联谊总会工作,踊跃参加校友联谊会活动; E,=,IT3+5ou7.5q
⒊主动向总会通报本地校友的先进事迹; P1-,ME3:5VU1;,0
⒋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N,-5BD1,OH13t
第四章 组 织 B6!7Ij3~8rb2;8L
第八条 本会组织形式为会长—理事制。总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同时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h1!8lR1:3wk3!50
第九条 会长由现任校主要领导或卸任校领导担任。副会长由各地市、省直机关以及海外校友代表担任,其人选的产生,由会长与各地市、省直机关、海外校友联谊会或校友代表磋商酌定。 h7.8Cs1.9yn2=3z
会长的主要职责: G1=70y,;7kP9:7y
⒈领导校友联谊总会全面工作; Z2?5cr3~6yU2?,f
⒉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议和理事会议; o4?,mr3?2oR9~30
⒊提名副会长人选; I8:7xG7~2OO6~7k
⒋提名并任免正副秘书长。 M7.8Oc9;5Np5:,v
总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名顾问。其人选由会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i8!8jj7;5gk43W
第十条 理事会由总会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各地校友联谊会代表及各界校友知名人士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其人选由校友联谊总会和各地校友联谊会协商、推荐产生。 B110l1~1iM4~3u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l9?3ef81Gq8-5E
⒈听取并审议总会的工作报告; Z9!1rp82EX6=9t
⒉讨论研究总会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计划; D,4Fm9-3Jx7+60
⒊交流各地校友会工作情况。 P93mW7.1Ar4!5R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由总会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组成。 g3~,ZO3?4jv59g
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T1:4Sg2;6r06=5S
⒈对总会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c2+5Dh1:9pD8~8m
⒉审议总会的工作计划; w5.3Sz7;6KD8.2x
⒊审议通过聘请顾问; I7-2Ro,?5QR9-4m
⒋讨论修改总会章程。 V1!9ht5-4XA93g
第十二条 秘书处是总会的常务办事机构,在秘书长主持下开展工作。 c4=7WK7~6IX11U
秘书处工作人员由学校调派,主要职责: K6;3Ju1+8tI6:1X
⒈组织实施常务理事会的决定和总会的工作计划,履行总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M5-6Gw6~9Oy85V
⒉同各地校友联谊会、校友保持密切联系; q8-7LW5~7FQ8-5t
⒊热忱接待海内外校友来访,及时处理校友来往信件; K5-1sn3?9mY3;2O
⒋搜集有关校友信息,建立校友数据库; F1~8AX6~5Az7~4r
⒌编辑出版发行校友刊物; R5=1qT6;,s09;6E
⒍订正、增补《校友录》; V5-4Pr2-2pb2?4R
⒎受理海内外校友捐赠等有关事宜; U4:7IC1?7YV5.4d
⒏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友活动。 Z2-4ri18MH5?3P
第五章 各地校友联谊会组织 V3~3Gc47pl2.5Z
第十三条 各地校友联谊会系校友按省、市、县行政区域以及海外国家或地区,以自愿原则组成的群众性联谊机构。 l2;1QM8=7sY1:9P
第十四条 国内各地校友联谊会定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省、市、地、县、区)校友联谊会”;海外校友联谊会定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国、地区)校友联谊会”。已成立的校友联谊会仍沿用原校名定名。 P1.7RH5-8zV6-,P
第六章 经 费 R9!3DO1:7NH44Q
第十五条 总会活动经费主要由校友捐助和学校补助解决。各地校友联谊会、各前身校友联谊会的活动经费自行筹措解决。 o8.2lx4=1EI29W
第十六条 总会活动经费由校财务处代管。 E1?9OV86yK1;6Q
第七章 附 则 Y3-6Gn8.2VX4+,O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校友联谊总会常务理事会,修改权属校友联谊总会理事会。 T1~1am6:3MB1.9C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校友联谊总会理事会讨论通过生效。 C1!,NI,?6Go4=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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