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保卫处简介
保卫处职责 y3-8mQ8?7at9~3f
一、学院保卫处是维护学院内政治稳定和正常治安秩序的职能部门,是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学院党政和上级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 V9=9ZW7-,XI,-6Y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学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调查研究,就本单位工作向学院提出意见或建议。 X2-5ui3+6pb7,s
三、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纪律、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I5.1uY,-5RH8:9m
四、开展动态信息的调研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不安定事端,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g,~4be47So9-1p
五、积极参与和推动学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学院治安保卫方面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防止盗窃、破环和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发生。 e7+,oe9?8VR5!2W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学院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保护好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和治安案件。 y9!9oD7;4PG7?9v
七、调解处理学院内部的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做好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h33qd,:5xL4~5J
八、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配合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对学院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学院内消防安全。 F6-1QW23io16r
九、对扰乱学院治安的事件和人员进行处理,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教,对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监视居住的人员和“三放”人员进行监管和帮教。 b1+6qm2=7tK3=,Y
十、指导校卫队及学院公寓楼群看管部门,做好学院内治安工作。 T4~1Mz43QG9~2N
十一、做好户籍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的良好服务。 w88dA9!,Hh,+1s
十二、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工作。 d,-2Ql,~1jz9!1O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