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简介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5〕4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实施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2015〕61号)规定,经市委常委会、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对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优化。调整如下: Y9!1rn3!9hV3.9L
一、关于主要职责调整 I,:,Dp3=4AT7?9G
(一)取消的职责 O4=1ti8-,jK8~,N
1、取消对因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s9.6Nx,-6Uu5?3H
2、取消公厕类别的核准。 w7:3LD3.2aG4;9n
(二)下放的职责 Y9~7xs9;1Rb9?7x
1、将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职责下放至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H9+8sS3!,jQ1+1Z
2、将在重要建筑和风貌区内建筑上设置店招、标志等外部设施的审批下放至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K5+6VF6?4WP6-9K
3、将已建成建(构)筑物夜景灯光规划设计方案的备案下放至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W6!4M093yp3=9G
4、将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下放至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F87eP5~3kd,-7q
5、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核准下放至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z9~6yx,=9Ya1!3q
(二)划入的职责 j5?2YR9+9si,!6v
划入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市容环卫设施建设职责。 n2~5WB9?1Pp7;4N
(三)划出的职责 R5.9Ks33Oa2.5q
1、将城市道路、人行道等设施日常管养维修,城市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审批等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I7-6ZV7-7EE8;4e
2、将市政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占用、挖掘城市河道审批,城市排水许可,河道引水系统的调度和管理,城区排水防涝、防汛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等职责划入市水务局。 h5.5nn5~8Ns4-5h
(四)加强的职责 02;5ve9?4mU,~9c
1、加强城市治理领域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综合考评职责。 08.9hp9+5Se2=9j
2、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I9-6gb6.6SP7=1z
3、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垃圾分类统筹管理职责。 I,-5Vp3=3mW4?3b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p,=2Rc3?6XA8:,c
1、增设设施建设管理处,其职责为:负责编制市容环卫、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专业规划,拟订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及城市维护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和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区市容环卫设施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负责协调城乡建设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卫、城市照明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并监督市容环卫、城市照明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和接收;负责环卫设施拆除、重建的监督。 E,.1WV74aw1-8z
2、在原市政管理处挂牌的停车场管理处单独设置,并更名为停车设施管理处,其职责为:负责拟定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制度,并监督考核实施;参与编制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利用开发规划;负责经营性停车场的行业监管;组织建立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参与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设置规范和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G8~9wz8-,qj,+5I
3、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调整为行政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其职责为:承担城市管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集中办理;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制度的实施;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权力事项阳光运行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拟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组织部署全市性统一执法活动和组织专项执法行动;负责跨区域和领导交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办;牵头组织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保障工作。研究拟定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对法规规章和权力调整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考核监督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n8.1SX3-1rQ6:3s
4、城乡环境卫生处更名为环境卫生管理处,并增挂垃圾分类管理处牌子,其职责为:负责拟定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及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考核全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负责指导并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工作;负责核定维护设施量和养护经费;负责垃圾焚烧、餐厨垃圾管理、粪便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承担垃圾处置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09=6VH5?3IA8;9P
5、督查指导处更名为考核指导处,其职责为:负责督查城市治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城市治理考核办法和奖惩方案,负责城市治理的监督考核,承办考核讲评会和重难点工作现场督办会;构建经济激励、组织评价、行政绩效“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考核体系,通报全市城市治理考核督查情况。 V8-50f5:5wL2?1R
6、市容景观管理处增挂城市照明管理处牌子,其职责为:拟定城市容貌、城市照明管理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管理标准和规范;承担城市容貌景观及责任区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建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城市照明、公共设施容貌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夜景灯光建设,组织实施景观照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市容景观保障和城区道路扫雪防冻工作。 v,?6SL4-1Jm8?,S
其他内设机构职责相应优化调整。调整后,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秘书处)、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科技信息处(市场管理处)、市容景观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分类管理处)、停车设施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综合协调处、考核指导处、公众联络处。直属行政机构1个: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另设机关党委。 L5:2Sf1=3YN,+2C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其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 Z7=7St1!5aq2~8m
三、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x8~1aR3~7hw,.4Q
1、不再保留原市政管理处,将其行政编制3名划入市水务局、行政编制2名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为加强市容环卫、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增加行政编制5名,调整后,你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3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2名)。 U8~4Rg4?9pK9:1O
2、核减处长1名(原市政管理处),核增处长2名(停车设施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调整后,你局机关正副处长(主任)34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17名。 W4~4sl8=4aj5~1t
四、关于其他事项的优化 k3.6Ll65zp1+4z
(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承担环卫设施、城市照明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储备、初步设计、市场招投标、施工建设等责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市政类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审批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责任。 U75Er2~1o0,;4T
(二)关于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对非法占用城市绿地,未经许可擅自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等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行政处罚的责任。市绿化园林局承担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和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等方面的审批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 T5~8js,~8or2+,L
(三)关于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承担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实施违法建设行为行政处罚的责任。市规划局承担统筹城乡规划,承担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与审批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 l4~8zE9~3PQ4!3O
(四)关于城市道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对未经批准挖掘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行政处罚的责任;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城市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审批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 L4+9Bx,:2Cw1=,W
(五)关于排水设施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对非法占用、挖掘城市河道和未经城市排水许可行为行政处罚的责任。市水务局承担承担占用、挖掘城市河道审批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责任;承担城市排水许可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责任。 o1;80N36is6+5S
(六)关于城市建设维护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城管局负责提出城市建设维护项目资金年度需求计划,市建委负责会同财政及相关部门编制市级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支出计划,市财政局按照计划拨付。 D7;,qw46EK5?2p
(七)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t,-,iz1~3hz5;,0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 09+3cL4!4Vp92A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g7;2ig3;9BR,!4i
直属单位
8个直属事业单位: y4!3Qo,:5To,?9H
1、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要承担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责任。 x5;7sA6+3zS9!4W
2、南京市城市管理建筑工程渣土处置指导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垃圾处置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行政规费的收缴;负责全市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承运资质管理及信用等级的考核评定。 O2;4mA7-1PY73b
3、南京市城市管理费用征收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市区和建制镇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D9~8oP9~3HM11V
4、南京市城市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负责搜集、编辑、管理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视频、音频、图片等影像资料;负责局官方网站、政务微博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市管理有关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城市管理公益性广告的制作;协助局相关处室做好媒体通联、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管理、教育培训、文化建设和城管先进典型的挖掘等工作。 j6:8bn24Lo,!8k
5、南京市城市管理清洗指导中心,主要承担全市机动车辆清洗和洗车站点排水的具体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非法粘贴小广告清除管理工作。 G6?9JB6=5qn1+6O
6、南京市市容环卫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市容环卫设施(含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管理相关职责。 c2.5Po2!,ob2.2l
7、南京市城市管理生活废弃物处置指导中心,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统一管理,并对从事生活垃圾处置的作业单位实施业务指导和管理。 K1;,fz3.6Vg67N
8、南京市停车设施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停车设施管理的日常工作。 c4~4UG9?,If6!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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