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简介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位于洛阳市东部,是1957年11月正式成立的全国5个少数民族城区之一,素有洛阳“东大门”之称。东与洛龙区接壤,西与老城毗邻,北依邙山,南濒洛河。辖区总面积34.8平方公里,有7个街道办事处,1个回族乡,29个社区居委会和11个行政村,全区总人口17.0万。该区属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全区居住有回、汉、满、蒙、藏、白、苗、壮、彝、瑶、侗、黎、畲、土、朝鲜、布依、土家、锡伯、纳西、傈傈、维吾尔、俄罗斯等22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2.8万,占总人口的16.7%。辖区有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三大宗教,活动场所16处,其中清真寺13坊,基督教堂2处,天主教堂1座,信教群众3万余人。 r5?3ne8?8rQ2!7b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57人,其中员额法官14人、法官助理24人,司法行政2人,司法警察5人、事业编制12人。内设5个职能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 E,.1ha5~9ps2=3r
立足瀍河之滨,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外树形象、内练素质、强化责任、争先创优,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特别是近年来,该院提出了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外部监管公开化、案件审判流程化、教育培训系统化、人才管理科学化”工作思路和“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目标,坚持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追求效率、质量、效果有机统一,强力构建和谐瀍河,为开创辖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P33cS3-1GB9?8a
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是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该院通过长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使职业道德内化为每一个法官的崇高信念,各项工作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提高了队伍爱心、公心和责任心;提升了法院社会形象和司法效能、司法权威。使人民群众更加亲近法院,信赖法院;形成了有案必理、有审必公、有访必接、有执必果的工作新局面。 U4!2mz,;4xH4-,V
近年来,该院连续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先后被命名为省委政法委“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优秀基层法院”等多项荣誉;展望未来,该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繁荣和谐的现代化民族城区,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瀍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J5:3gE4=1XL1-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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