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主要职责 h5;,vK9!9Lx2;6Y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C2!3rw5~4Ng9.1Q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院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T3;7RD8~9nm3!1V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o3-6Yf6.3rg4-,C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H2=1QA29a02;3I
(四)对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B4?8Eo59mb6?,w
(五)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H,;2zz6-9iQ8-6F
(六)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L9~8Rj56Ld7~3z
(七)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承办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事项工作。 I1~5xV4=6nF4;8r
(八)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o2:4rj54Fp7~7E
(九)负责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区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 07+7Yl9:5mZ8?,A
(十)协同区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区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Y2~3Go6:4RA4!7B
(十一)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s3=6hD2~4VI3+9b
(十二)负责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o62Ht8~3vB73W
(十三)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t6+1TD6?,el7!6X
二、部门机构 e9;5XT7!7ku7?2A
·办公室 N2-4AO3!4nW74b
·政治部 y5+2UW,?5NQ1=6B
·第一检察部 k6-7Lp1!2GS6=6U
·第二检察部 x9-3Ns3;6Fy6?8m
(09-03)第三检察部 P27Ca,-6BH9:8k
·第四检察部(加挂法警大队和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B5?,EA1-1nD7!8d
历史沿革
1993年2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成立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设在滁州市南谯路122号,任命祁长前同志为检察长,机构定编44名,实有在编干警38名。内设办公室、刑事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法纪检察科(04年更名为反渎职侵权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1994年4月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1997年9月为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原刑事检察科被撤销,成立了侦查监督科和审查起诉科,并设立了政工科(2001年11月份,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04年4月成立技术检察科,05年5月成立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政治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院工会。05年6月成立纪检组、监察室(两个机构一块牌子),检察委员会办公室。 y1;,xh4;9kE9=6c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