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介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重庆市社科联),成立于1982年3月,是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全市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区县(高校)社科联的联合组织,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 u2=3hT6!8ZE4=,t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作为重庆市社科联会员单位的市级社科社团有170余个,其中,有直属社团80个;有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2个;有民办社科研究机构51个;有社科普及基地32个;有区县、高校社科联30个;有1个工作性内刊《重庆社科界》;有1个社会科学门户网站和1个社会科学普及网站。同时,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也设在重庆市社科联。 N1?3Ck67y0,~1Z
经过30多年的发展,重庆市社科联已形成了三峡大讲坛、社科普及周、学术年活动、社科成果转化等品牌工作项目,为重庆社会科学的研究、普及和转化搭建了一系列服务平台。重庆市社科联正努力成为党委和政府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成为社会科学精品成果的重要生产基地、成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力量、成为“学者之家”和“智慧之门”。 B4+9Fe5;7Ry,+9s
社科联章程
x1+9Tp5=7zi2-7D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
(重庆市社科联第四次代表大会2016年12月6日审议通过) r87sR9.4Yq9:80
第一章 总 则 R5=9IZ2;4Yl2?7o
第一条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重庆市社科联),英文名称:Chongqing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 Circles(缩写为:CFSSC)。 W58NW8;,Ep6:3c
第二条 重庆市社科联是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全市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基层社科联等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 j29wx6;,yR14j
第三条 重庆市社科联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为繁荣重庆哲学社会科学作出应有的努力。 f2.,oL2!1YQ3:8S
第四条 重庆市社科联学术性会刊为《重庆社会科学》,工作性会刊为《重庆社科界》。 p3+5Rx2+6on9+1m
第二章 主要任务 i5;1Ay2:2gr8!,b
第五条 重庆市社科联的主要任务 p4-3TB2.2Ny1+7T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组织学习、研究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n7~9pe1:6Gz2~8X
(一) 负责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规划管理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负责全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课题管理;开展和指导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活动,编辑出版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及学术作品,促进和发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培养造就社会科学人才,壮大社会科学队伍;促进社会科学学科发展,推动重点学科及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Z4+5iC7?9Km4=,K
(二)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组织和开展社会科学知识培训、咨询服务活动。 Y2~5vu1-8Kb2=2H
(三)联系和指导团体会员、基层社科联工作,审批、管理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指导和管理市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业务工作,负责新申报的市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资格审查;推动直属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社科界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实现党建和群建工作的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i9:3xP8?2dR1!4c
(四)促进社会科学学术团体之间、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和科研协作攻关,推动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向党和政府反映社会科学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下级地方党委的沟通协调,积极建言献策,形成工作合力;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弘扬优良学风。 g7=8Qy,=60m7=9B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f3?4oB1!2du4-5H
第三章 会 员 X9=,mh3~,KJ9+5o
第六条 重庆市社科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团体会员由市级社会科学学术性社会团体、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基层社科联等单位组成。 D,?2Kh2=4Fc8.5W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V1=8Lx,+,vn8+7X
(一)依据重庆市社科联章程依法开展活动。 e5.5pZ63cR1:5l
(二)推选出席重庆市社科联代表大会的代表,享有重庆市社科联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z4!7fg4~6Qa1=4d
(三)参加重庆市社科联举办的理论研讨、学术交流、普及咨询等各种活动。 j9=4LO8=8qg5.4f
(四)申报国家和本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先进团体、先进工作者等,经评选通过,可获得相应资助和表彰。 m9?4vn3+8Fu,1C
(五)优先获得重庆市社科联编印的书刊资料,享受重庆市社科联提供的其他帮助和服务。 i,;60Q9:1M02:,w
(六)对重庆市社科联的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 e6-6Uv5:9fg4:8S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E1!5XX,:,Sr6:6z
(一)遵守重庆市社科联章程,执行重庆市社科联决议。 E94vU3+1wp1:1J
(二)向重庆市社科联报告工作,反映建议、意见和要求。 I65iP7+,Dw3?8b
(三)向重庆市社科联推荐优秀科研成果、优秀社会科学专业人才和先进工作者,提供学术信息和资料。 Z9.4nv1~1KY3=,y
(四)积极参加重庆市社科联组织的学术、调研、科普等各种活动。 b2=2ey5+8iD4=9j
(五)按时向重庆市社科联缴纳会费。 W2=90e6.6cd9:5B
(六)接受并完成重庆市社科联委托的其他任务。 n4!2KR4+4CQ,:7d
第九条 退会及处理 h6.8lg6.6pG5?7S
会员因故退会,需事前向重庆市社科联递交书面申请,并按程序办理。无特殊原因,会员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或者连续两年不履行缴纳会费等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u7;6Zs31ey8+3F
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被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取缔,其团体会员资格自动取消。会员违反重庆市社科联章程或有损国家利益及重庆市社科联名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除名等处理。 s,7KG9?1jR9~1w
第四章 组织机构 D4!,FP8;6ZZ2.1Y
第十条 重庆市社科联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办会、依法办会、民主办会。 f7.5SG,6AN3.3b
第十一条 重庆市社科联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由会员单位推选产生。 Y96DX9=4vM7=5z
第十二条 重庆市社科联设置主席一名、专兼职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X9!8nL3~9mJ,?40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D83Aa2~6xL6:8x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重庆市社科联章程。 g4?7JE9~6iX3.,w
(二)讨论和决定重庆市社科联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O6+8PJ6!3SC8!5T
(三)审议重庆市社科联工作报告。 q41GF84au,=7p
(四)选举产生重庆市社科联新一届委员会。 o4!3To2~3ZS9~,q
第十四条 重庆市社科联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重庆市社科联工作;委员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年龄原则不超过65周岁;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设规划评奖、社科普及和学会学术3个专委会;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v8-4PU6-3aO3+7X
全体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讨论和决定重要事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常务委员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变动,通过常委会及时调整。 g1+3eV2?3MJ8~3c
第十五条 重庆市社科联机关是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m7-4Rq3=,lA6-6i
第五章 经 费 o6.1Rg72k07!1h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 b5;2Xt2,tw5:6V
(一)财政拨款。 B2?7OB2:9eB6?30
(二)团体会员会费。 W9=1yt4;5NO3~8B
(三)符合重庆市社科联宗旨的社会捐助。 i1!6Sw9~4nN79l
(四)其他合法收入。 j5-3lB,;,VS,~9h
第六章 附 则 h5:,xZ2-8zm6-,a
第十七条 重庆市社科联常务委员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Q7?,wf2-8JD6?4k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重庆市社科联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Q,;2xE4;5Ql3=,M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原章程自动废止。 N9=4uQ9?3OP9?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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