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法院简介
大新县人民法院组建于1951年,全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管办)、司法警察大队、院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1个交通巡回法庭,1个旅游巡回法庭,下设雷平、昌明、下雷3个人民法庭。现有人员编制85人,实有在编人员73人,其中员额法官23人,占在编干警总数的31.51%;审判辅助人员38人,占在编干警52.05%,(其中法官助理17人,书记员11人,法警8人,司法技术2人);司法行政人员12人,占在编干警总数的16.4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4人,占在编干警的87.7%。另外,聘用人员 43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 14 人,聘用制法警 29 人。 f6:9Ia8;2vz6+4I
近年来,我院在大新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创先争优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大新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v8.5Cd4-2PA7?9G
2015年以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66件,审(执)结3841件,结案率94.5%。审判执行工作呈现“三多两少”的良好局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两次)、“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等11项国家级荣誉,以及“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和谐单位”、“全区十佳法院”、“全区政法系统‘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等39项自治区级荣誉,159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在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中,我院已连续10年获得一等奖,并先后有6篇裁判文书分别获全区优秀裁判文书一、二、三等奖,1个案件入选全区法院100件精品案件。成绩属于过去,荣誉鞭策未来,在下一步工作中,大新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团结拼搏,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D4.6LK8?5tE6?8d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