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简介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前身是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庭(原址位于友爱路),1980年1月28日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而正式成立。成立后办公区位于上海路63号,占地1.8亩,先后建有一栋七层的审判综合楼和两栋住宅楼。法院成立初期仅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三个职能机构,在编人员21人。2006年,依兴宁区新发展规划,在东沟岭新区兴和路23号建起一个占地12亩,建筑面积达7885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区,并于2011年6月24日正式投入使用。新审判办公区内设8个大、中、小型审判庭,46间办公室,设有法律文化室、院史展览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电子阅览室、廉政教育室、立案信访大厅以及车库操场等附属设施;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电脑网络系统;配备了摄像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电脑和打印机、复印机、一体印刷机等一大批现代化办公设备,法庭记录全部电脑化,开通了三级法院视频网、法庭实现了电子网络远程签章,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彻底改变了本源在上世纪80年代简陋的审判办公条件,达到全区先进水平。 J5;2Bq,:,of2.9X
时至今日,兴宁区法院领导班子历任七届23人,党组成员由一正一副增至一正三副一科。内设机构有原来的“二庭一室”调整为“一科二室一队七庭一法庭”,即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法警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和五塘人民法庭。2005年起,因南宁市行政区域重新划分,原广西邕宁县人民法院五塘人民法庭划归本院管理。现全院人员编制83人,其中法官59人、书记员17人、法警7人,其他合同制人员38人,共计121人。 f2:4XP,;1nX5?7h
本院辖区兴宁区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的中心,并向南宁市东北方向延伸,辖区面积75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万,下辖2个街道3个镇,是南宁市历史最为悠久的城区,是南宁市最繁华的商贸中心区,是寸土寸金的“黄金地带”。以朝阳路为中心,拥有着这座城市的核心商业区——朝阳商圈。周边既有南宁万达商业广场、新朝阳商业广场、金朝阳、太阳广场、金之岛广场等重要商业地产,也有交易场、和平商场、民族商场传统商业“金三角”,为南宁市最大的集购物、休闲、饮食为一体的核心商业区,每天人流量超过20万人,是全市人流、车流、物流最密集的地区。长期以来,本院的审判工作任务是全市法院最为繁重的法院之一,具有案件数量多,案件类型复杂的特点。从成立以来,本院的年均案件受理量、办案质量均居全广西基层法院前列。 g5!9Np4-3IS2!1x
自成立以来,本院始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成功审结了各类案件近6万起,其中包括被公安部列为恶势力案件的被告人艾尼•巴图尔等16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抢劫等罪一案和震惊全国的马岭河峡谷旅游观光缆车坠毁致人伤亡事故赔偿系列案等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涌现出了以“全国优秀法官”陈玉萍、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王桂芳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先后曾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先进文明单位”“广西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区先进集体”“广西法院系统政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获得南宁市法院系统“双文明目标责任”、“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一等奖。 Z2:4yv8?6Fh1~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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