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学会简介
常州市审计学会是研究审计科学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本会是江苏省审计学会、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常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挂靠常州市审计局。 W6:6jH,=6DH1!7u
本会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中心,立足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审计学术和理论研究、培训、咨询等各项活动,为我市审计事业发展服务。 L8.,Rb8!9gC,-,F
本会的主要业务是: R99GG4:7HO77T
一、组织会员进行审计科学研究,开展国内外审计学术交流,联系审计工作实际,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审计理论和方法。 m9+9uF4;5wi8!3n
二、宣传审计知识,编印审计书刊和有关审计理论探讨、经验交流等资料。 U4=4RV5-4pa2=5m
三、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审计理论讲座和有关审计业务培训班,提高审计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b7!4Pr5+9kM7-8A
四、开展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V36Ce4+6Oi5-,n
五、向有关方面推荐会员的学术论文,征求和反映会员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会员的优秀研究成果进行奖励。 H42nz6:8CE58R
学会章程
常州市审计学会章程 V7~5cx5?3eI,.4q
第一章 总 则 N5=,Gx2-8oX6?2k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常州市审计学会。 C13iC,!8uD6?9y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市国家审计机关、区级审计学会、从事审计研究的大专院校、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的专家学者、理论研究工作者及有关人士自愿组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m5!2hq5!3xj5+9U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审计理论研究水平,为我市审计事业的发展服务。 M3.,ai8~6qG2=9L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常州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本会接受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L7!7DO8+3PB9=,P
第五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R2;7Dw2=1WP3;4D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是常州市大观路10号。 M2=5GG9;7yH3?6q
第二章 业务范围 S7~5xQ6?9DM5.6N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w7!,IZ1.9iE7,Q
(一)组织会员进行审计理论研究,开展审计学术交流; f4-4RC8;7mL9=1m
(二)宣传审计知识,编印审计书刊和有关审计理论探讨、经验交流等资料; U75AK5=8eL4;5N
(三)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审计理论讲座和有关审计业务培训班; U9~2bl1?1bH5.6J
(四)开展审计咨询服务工作; T46uT7?4EK4-2j
(五)向有关方面推荐会员的学术论文,征求和反映会员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O8?5se1:5kS9:7o
第三章 会 员 c4;1Us1,FQ68k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M,8kS6:4lW8:4T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1=9CM2-3XC8=1w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B7+9Nr5:,Cj8?7W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I15Ah8;3wM8=7U
(三)在审计系统和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资历和影响。 G8:5un5,jc2;8J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q3+2Jp7~7LE9.1O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f1.4Su8.5yc6=,g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y9!,zS9-4hc5.9j
(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u7.5DO15Ut5?4f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o86tn6-1FH2+4Z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V4-4ip5:7fu7.6U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A4=8Dz8+6PL6.9f
(三)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书刊资料; S,3ec4+,Uo4!8J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c3.2Bb9,AM8-,B
(五)退会自由; p4~1Da5;8oR2.7H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m5;5Pc,!1bU8.9w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K1-1sG5?4ZF6~3J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r6:6Ad7.1qQ3=2v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t7=5RR6=1SC1=,v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按要求提交学术报告和研究成果; Z5;4AE2=9LQ6!6M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X3+7gl,+8YE1~3A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t4.8iP8;2Lg1-1S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y2+5ta2!8xG5=1L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L7.8bQ6-9Sv1.,Q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I8+8LL8~7bN,3o
第四章 组织机构 d,.9qL,+5nD6:4W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r4?6Ak9-5wZ5.4g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按理事会确定名额和比例,民主推荐。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h1;,Ci8!,SB3;9T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M6-,Ci4=,zH7?4J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v1-4Dm,5kY8?2h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产生办法; J7+6jw4-3IK45X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 D8~9Re8;9Su7:2f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b8~3Ck5=5Gl9!3Y
(六)决定名次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b5?7Tk8+6wY1~1k
第十七条 会员大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并报常州市民政局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会以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o,?9wE9.4ib6~8w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2/3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G2?5gJ8=6Dl5!,T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W6?9Lp3-8ZP4:7l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04=6zw6;9Tq8!6J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等额选举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1/2,差额选举不低于1/3。 p9.4TM92Jm2?9k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l,.2wS29fT15x
第二节 理事会 s4;3XF1.6ci4+9A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最高不超过会员的1/3。 i2!3Ap5=3Be3?70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d,;5wT,.5Tu1!8E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N,9Iv,5Wv9+7m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y27Sp8.7hn1?8s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i6;8XZ3-4Am7+3k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0,7cE8+4pE2~2F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n8!8qy5~3Bc2+,B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h6:4wf4=5TH5.2s
(七)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a2~6zj8!3Ac15M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l7=,Vm2=5u09.6x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B8=5ob4~8fX4-6z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w1:5ZO3+5Uq2:5F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并报常州市民政局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N4-2Uv8:3bU,=7L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s6~4Jh99fp9+5k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等额选举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差额选举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J,:7Ug8=7FG4:,K
第二十五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E2-8gC7-,lh1?1s
第二十六条 经会长或者2/3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a6.7mC,!9gG6:9b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a12vo,9Eb,;,h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n1:2wI5.7IL1~1E
第二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Q6;,Is3?6OC1;4r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l8=7mT5~3qk3+3V
第三十条 经会长或者2/3以上的常务理事决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s5.9xN9.1kz9-5l
第四节 负责人 L33Zp5?8oc3+1w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V56bI3-2hu5+2W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y8=,tt2-9Hu6~8z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Z7;1sC3~5QL7.7d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 k6;6F0,+7kl3?7c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6.7ck6?,ek,-1y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z7-7fq1;5st1-,X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v6+5yE6:4Ne5;9a
第三十二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l5~6cO6,WI2:,D
第三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F7:4xB4?6dU5=6E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t3=8fz9-9tF8-5i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p5+4D01?3Ut2;9U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C6?9My6+6kO19R
(四)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x7;6za15xY1+2N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B1;1SO8!5pG,+9z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W9~4ud4-5by3;1J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N6=7Mg2-,Az,4q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K5:8wy,9Xu1:7n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S5?4Ch5,sB9=4j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a4=3LJ2+6up7~4C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m1+4wC3-3Kd1.,Y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l1.9aJ1.8Oe2~9R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o3+4VB5+6aB54q
第三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报常州市民政局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I1.9Fr7.,ST1-5J
第五节 监事 v8-9HO56wO4~1L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C4=2kf1=4op,6M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a8!6eo51pJ7?9c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C8.7Eb3:1ZS5-1D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n2-,Wj1?3tB5!9u
(二)对理事会、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Y,;,VY1=1OF1+80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y8.5SO8+6iq5~8h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l,!2aa,:4sb,.6g
(五)向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州市民政局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u7+8Am8?1Lj21m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c4.8tH2?5fB8:4b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O9.7Kt6+,Oh2!7o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02.1Tt45CK4;4G
(一)会费; w37dd7~4jP5?7F
(二)捐赠; j9.8ky,?3zH1=8s
(三)政府资助; z,:5pN6+8vt4:,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y9-8qK5=9Dg8=2I
(五)利息; N7~1Fa6-2lG4.9h
(六)其他合法收入。 R1!4eD1=2PN6!5f
第四十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本会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常州市民政局报告。 Y1!8XS1.9wb5~4f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费主要用于: P4-9hE1!,w011b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V1!1gO8~7T03.6R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q6;9TR3+3c07:4V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j9.7fn7:,Di8-40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g9.7Pi7~7Xw7~3K
第四十三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q24mL86nI8?6I
第四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c4.10y6~5Cw3?3s
第四十五条 本会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常州市民政局。 r8;,nH3:1EW5:7X
第四十六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常州市民政局组织的年度检查。 D7!6vB4:1wk3?9r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E5-8nh88HV4+3O
第四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常州市民政局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n7?7La,=8ue8-4s
第四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报常州市民政局核准。常州市民政局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J4;7yK8?3Ve3~8E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M2-5HF76pd,+3u
第四十九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l9!,Cc8;8EH4+9j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b1:2dE6=8Ab6:2u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s8.3LI8+4Mw9?5D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r1?4nP,!9Ez5?9i
(四)自行解散的。 a6:3jC2.4tS8;,s
第五十条 本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报常州市民政局审查同意。 t8;4eq9!6hC,=9O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应在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J5~7Vq,;7pN6+6v
第五十二条 本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常州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u4-3Ai17uR6-1m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常州市民政局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慈善组织,章程未规定的,由民政部门转给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L1?2MB8:2Oe,=,y
第八章 附则 h6;5Jc1!5Qk9!4g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2020年9月X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w6?3lU4.1pB9;8M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S7,Uw6=9NO4~1Y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自常州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i7+3Zt,;8tL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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