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方志馆简介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苏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挂“苏州市方志馆”牌子,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使用规定如下。 c6?1WR5!8Eu2+9a
主要职责: p5+5EF1.9WB2+5s
(一)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T4:5kf9;7aL4:9k
(二)拟定全市地方志编纂方案,组织实施《苏州市志》编修工作。 Q5=9iJ7~9vY3+8X
(三)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B2:7aa,;5TQ1.4O
(四)组织开展地情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m2-7Js32BM5~3y
(五)组织地方志评议、审查和验收工作;指导各县级市、区地方志书编修、年鉴编纂工作。 E,+,OM4-8Wz,;3W
机构设置
根据单位主要职责,共设4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相当于正科级,分别为: T6=3aK4?6sH9-3P
(一)编纂处 F,.2Rx1!8jG7=4R
负责续编《苏州市志》的日常业务工作,拟定市志编纂方案和编写计划;组织、指导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写市志相应部分的志稿;编纂《苏州史志资料选辑》、地情文化读物、专志;根据社会需要,有计划地研究、整理、出版旧志、地方文献和资料汇编;承办上级修志部门下达的编纂任务。 J7:4Md2;40Q,-5j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d6-5sg7!2uh5.9M
(二)业务指导处 B,!8Ke3-7jf8:8F
负责指导市(县)区志、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企事业单位志等志书的编纂工作;开展市(县)区志编纂的研讨活动;负责方志馆的日常事务,搜集各类地情资料;搜集以本地区为主的历代旧志和地方文献;搜集全国各级新方志;开展地情文化宣传。核心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利用工作。 n8!7KD4-9Mf8.1f
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 V7=6yi2~3iv,.1C
(三)年鉴工作处(《苏州年鉴》编辑部) p7!6sg3.3Fw6+1h
负责《苏州年鉴》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全市各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培训综合年鉴编纂人员;开展综合年鉴编纂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 f6+8we,1gq,=1C
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长(编辑部主任)1名,副处长(编辑部副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 C6-9xH8.3IZ3;4K
(四)秘书处 P6?6hj7!3yB5?3n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秘书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督查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和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开展固定资产登记及流动资产登记工作;负责文书、收发递转、档案、保密、普法、信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办公室各类出版物的征订、发行和售赠书籍管理工作。 h3+3lb9!1xo1+1t
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s5=1Ut4~4mb,4G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s69vQ,+5mI2+7P
根据主要职责,单位使用人员编制16名,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职责增减和自然减员实行动态管理。 I6~4cA6!5MP62T
单位领导职数为:主任(馆长)1名,副主任(副馆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处长4名,副处长3名。 Y7-3tP3-,0J5;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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