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红十字会简介
苏州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其前身是中国红十字会吴县分会,成立于1911年。新中国成立后,市红十字会重建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1982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红十字会恢复建会。2004年5月,由苏州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 y5!6Kn9+,Ez1:9W
多年来,苏州市红十字会在中国红十字总会和江苏省红十字会指导帮助下,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红十字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苏州市红十字会坚持依法履职,围绕生命工程、救援工程和爱心工程,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C5+3cF6!3Tg6-3k
主要职责
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w1:6Ni93qm4?7V
②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争取境内外的援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积极参加灾后重建及救济工作;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v5:4fG3~,qY8=6i
③发展志愿者队伍,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训练,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保护。 L2?8jJ2-7Dl1=,Y
④开展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的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i83cs6!3sD6~5y
⑤参与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造血干细胞、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 R5;2kK2.6hc9;5W
⑥宣传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法,开展对外友好合作交流。 N3?5pU,~7jg5:5L
⑦协助政府开展台湾事务服务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和民间人士的交流合作;开展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 P8:3cw11Ei9?7n
⑧完成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H8.40h4?6Wg5:9a
内设机构
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h8;,RQ8+3nX6+3C
负责本会机关财务、国内外捐款物的审计监督、文秘、档案、计算机网络建设、退休干部服务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红十字组织的联系、交流和合作;组织起草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有关制度规定;负责与市红十会字会理事会、执委会的协调沟通,对各类捐款物和人道救助项目进行跟踪监管;指导各县级市、区红十字会监事工作;完成市红十字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c6.6dO2:1dW4.7A
组织宣传部: e2.4nZ1=,KJ9:8v
开展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理论的研究,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红十字运动知识和红十字会重大活动的宣传;开展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工作,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负责红十字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负责与红十字医疗卫生单位的联系。 o9:,Kv15io7~4r
赈济救护部: g6:3V06;5CO,;3R
组织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根据灾情提出申请援助和救灾计划;培训救灾骨干队伍,指导各县级市(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训练,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普及防病和灾难应急知识。 H2:,Go,.7cl9-8f
捐献工作部: l,-1ov1=3PK5+6E
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捐献志愿者相关工作;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和表彰。 I6?7Zy1~3sy7~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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