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6月成立,实行“区县合一”运作模式,与县检察院合署办公,由区院检察长兼任县院检察长。办公楼于2008年11月动工兴建,2010年10月投入使用,占地14.2亩(9469.0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7818平方米。 R3.4cb3+9cI3:7J
目前,平潭检察院共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等8个部门,另有司法警察大队作为直属部门。同时,围绕服务实验区发展大局及检察业务工作需要,在平潭“四大片区”(即海金井片区、坛片区、君山片区、苏平片区)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 K1-9TQ3=5rI6.4C
全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57个,实有政法干部49人。其中,区、县院领导班子成员7人,员额检察官18人,检察辅助人员12人,司法行政人员16人;本科以上学历4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0人,全日制本科28人。 I4-9ZC,!9Ol5~5I
近年来,平潭检察院立足平潭“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突出抓特色、树品牌,为实验区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和两岸合作交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是全省唯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实证研究联系点,连续三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参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国最美家庭、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一批先进典型。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授予福建省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在全国首创创新台湾社工引进和服务机制和税案“双查”机制,其中税案“双查”机制被评为平潭自贸片区五周年十佳营商环境改革措施。 G4:8VD,=2YM7.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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