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协会简介
福建省消防协会成立于1986年,成立30多年来,在福建省消防总队、中国消防协会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下,在各个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传播、普及消防科学知识,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做出了积极贡献。 w6:5sU1:,Xs7?8o
协会地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2号屏山苑A402 Q5=4hh1!,uA6-1w
协会章程
福建省消防协会章程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j6?40q2~8wB1=9c
第一章 总则 A3~1yz5.2Xj,:1j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福建省消防协会,英文译名FujianFireProtectionAssociation,缩写FFPA。 d86Dz7!9vW6-1I
第二条 本协会是依法注册登记的由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科研、教学、企业、中介组织等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g54Op5+2TX4-1f
第三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协会的各项工作,遵循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团结广大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热心消防事业的人士,致力于促进我省消防科学技术进步和消防产业发展,为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n1.70k9.9Ld3;4J
第四条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机关是福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本协会同时接受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和中国消防协会的指导。 h3!5gB1?3Nv5-9I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在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2号屏山苑A座402室,邮政编码350003。 c9?5pv,+5Mm6:6Z
第二章 业务范围 C5?4dU7+,sA3+7j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Z1!6xV1,Zn1?7c
(一)开展国内外消防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消防学科发展; n4:8po93x05+3u
(二)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推广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y5-,WT6!8zT6.3l
(三)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开展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消防行业发展 S2:1JM2.7ku6.7s
(四)接受委托,承担或参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消防科技项目的评估、消防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审奖励、有关消防标准的编写等任务; J5=1Ix9+1Wz,~1P
(五)组织开展对会员和有关消防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L7+7ep6~4Lp5=6H
(六)举办消防科技会议、展览、讲座,推广国内外先进消防技术、消防产品; v9~,Ob1?6bA2?3y
(七)兴办与消防有关的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消防科技信息、咨询(、性能化设计评估初审、专家论证)等中介服务; 01;5FT5?6nB8+5M
(八)发展同国内外消防组织、团体和个人的友好交往; x9-1Oz6!,vZ9+,w
(九)编辑、出版消防科技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兴办网站; K,!1Bg9=6fH2.4i
(十)组织参与对本省和国家有关消防发展的立法、决策进行的论证,提出建议; f7=5cA5=6Ty1:3T
(十一)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消防公益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和单位。 S4;4Xz9-,Hn1-4E
(十二)向党和政府反映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消防行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为消防科学技术和消防专业工作者服务的事业。 j5~3VK3~2jK7+9z
(十三)收集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发布行业信息,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活动; n5.4it2.2ew,:2O
第三章 会员 N85KY1+1Ak2;9F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Q5=7wG7?2ph1?,M
第八条 本协会会员条件:凡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经批准后成为会员: F2;1aK,:4Df4.,B
(一)个人会员:助理工程师或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消防科技工作者;具有实践经验,基本具备助理工程师水平的消防专业工作者;热心消防事业和支持协会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的各界人员(士)。 r49RG7+9fV3=2h
(二)单位会员:具有一定数量的消防科学技术人员和消防专业工作者,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协会活动群众性团体以及消防科研、教学、生产、设计、施工等企业、事业单位。 C6-6ck,=3ui2+3b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V2~5HE5.9XL38H
(一)个人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由1名会员或会员所在单位介绍,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议批准; v7~4tB5;4sA6?8H
(二)单位会员:申请入会的单位或团体提交入会申请表,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议批准。 06?8Nx,.5ed1,q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p4=8Cy5,ot8!5c
(一)本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U5-2si2-3bq,-6k
(二)对本协会各项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F7:6Du1=9cH1?9v
(三)参加本协会的有关活动: A9=6yi8-9HL7+,G
(四)优先、优惠获得本协会的有关资料和其他服务; K9!2BD96pL1+1U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M99eI2+4uv9:,Y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u5-,Wt,.7hk7=,T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h4;5xz95Mm1+3d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u8!7TY8.7hl8!5H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的活动; s2+8fY8:6fj2=5k
(四)遵守共同商定的行规行约; z8?7fF,:8KK,,A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S2;,yh1?3qu5-9w
(六)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B5?6eZ,-2Fr9.5q
第十二条 会员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届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不履行会员义务的,经提示后仍不履行者,视为自动退会。 f8+9eJ2;9cf5:5l
第十三条 凡触犯刑律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者,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其授权机构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籍。 r,?7CQ59hT,?1b
第四章 理事单位和捐助单位 v5-1qd9~1Mj2.80
十四条 凡积极支持本协会工作的省内外单位和社会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协会的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可以采取人、财、物、技术或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形式支持本会,理事单位可以向本会推荐理事成员及下属专业、工作机构人选;对本会重大工作事项及工作计划有建议权;可出席协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可以要求协会对其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支持和服务。 U6;9VJ5.8ie,.8B
十五条 凡积极在人、财、物、技术或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协会捐助的省内、国内和国际机构、企业、非政府组织、财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的捐助单位。捐助单位可优先获得协会刊物及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协会主办的学术研讨、技术交流、科学考察等有关活动;可以在协会主办刊物上发表符合刊物宗旨的有关文章,介绍先进的科技成果和设备、装备。在符合我国政府有关外事和商务规定条件下,协会可协助捐助单位在本省或境外开展有关活动。 m3=9bq2~1eE4:2i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T1+1qg6?3FA4!4f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D2=1Gy9?3eU1=1S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g4:9nO5.3W02.8A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r1?1gX3?6Fl7+8R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x3?4FF12UA84K
(四)决定终止事宜; r5-3QE6+4NY,;2h
(五)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q5=4Kj3;1JE6-5M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s7?3iU2-8qj1:5f
第十七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U55IV7!3im7=,C
第十八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召开最长不超过1年。 m2~8ew1!4Ij9?5p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的工作,对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协会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时,可由原推荐单位提出新人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审议批准后更换。 r5=8zp6=8ti7~2i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A8:1VN48VC,-3u
(一)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d9!8rE1?,za9;6Q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Y2.8hF5.9BG66M
(三)筹备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d2:5bb3:8Qd9-8J
(四)向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S2~1bb8?4zL,=5n
(五)制定工作计划; C,;9Bm3?1pa3-5p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取消会籍; X7?2iu9~7ye,!4J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分会)、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n2~2bI7=2Hz15m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A,!9KD3?6gT4?2S
(九)决定分支机构组成人员的聘任; B6:8fT7=2Gr8+2W
(十)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G1!3jg1.4tG4!5U
(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Z9~2wS6!2CA2=4J
(十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c7;7re9=3RM4~,s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R7;8IM7-3xC9:3q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H1?8Ue1~6ck2~7R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q6-2mz8+3jR3=8S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3:8cV9?1pV5!1k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G8-5EI8?9gp4!6H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p6=4jj2+9Zt3?,p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g8!2nB8;8kQ,-,Q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o7+6mO,!1kx9+1k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t8~5Iy8=4Tt8;6H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 z3+2pG7?4fs1:6b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9!8Cb2;1FC26K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v7-5Iv8=9oy3:6M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秘书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p78rp,-7Hh89I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G2-4Ad4.7gq49d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在章程中写明。 h5:9cv55aQ2?6M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S3+4PT5~8rO7.1i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Q8+6jA8:4rJ3.2D
(一)领导本协会的全面工作; B1~4tV,~5DD3=5v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E4:2sZ9:8ZG8;8e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b3~6XT1=2Dw,+,g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P22xC7?70s1:,C
(五)提出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意见; x9:20z9~2VL1~1Z
第三十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E89FL9:,Yd21c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S1-2ZI4:2rn7:8D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q73Ec51Re5!3X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U5~7Lm6-5We9+5b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V1-5Fb7~6Iz7:3w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h13wy7!6ST6:6T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驻会人和会员单位中产生和更换。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成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U8=5Ed8~,tz2.5p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并推举一名监事为召集人。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会员单位推荐产生。 m4:4Nh8~4Qs2:3i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T1;2vv3+1uo1=,D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G6!7Hj6?7Xp2=9F
(二)对理事和协会领导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V6+1PC,+2aD,:2W
(三)当理事和协会领导的行为损害协会的利益时,要求理事和协会领导等予以纠正; Y,.4IW,~4IQ4-8l
(四)对协会换届方案、人员候选、人员产生、执行程序等负责全程监督; F67Yq4:3Qe1.5J
(五)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监事会决议须经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可有效; W8+2Xn2+,Gz5~5B
(六)监事会任期每届五年,监事不得兼任理事和理事以上职务及财务负责人。 U5=2LI9+5bo,?9p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z7+8Ot5.5Ey7.9i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k7?7aR,;5uI8!9u
(一)会费; q4=5lD6;6yD1!8Z
(二)捐赠; m11OB4-4iZ3:,A
(三)福建省科协、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资助; c1-1Ob72dW9=5P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t8~7lq7?1sO8.6S
(五)利息; q1;6Ry8?6Yz2;5M
(六)其他合法收入。 C8;4lR3=3ON9:2H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o,!8Vy12Cb3.5j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W1=30w9~2hJ3.1r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G5!7iO7~9Ov,;2b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j5:7QQ5+,hR8~3I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r59Cx9,RN6-1b
第四十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x3?2om6:6TR,+8N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r,?8UY1+5cT2=4o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g1!9oQ8!8eb1~3B
第七章 自律要求 J2?9qD3:9RS9;4k
第四十三条 遵照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机关核准的会费标准收取会费,对会费实行财政部门统一的电子票务,并建立完整的财务帐和物资帐。 0,;8Jg,-8nB6-8W
第四十四条 实行经费开支事先报告审批制和经费开支审批权限,经费审批权限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制定。 X3!8RU9.7Ei6-1K
第四十五条 按本《章程》规定开展业务,遵守收费许可证制度,使用税务发票,禁止变相摊派、赞助和乱收费。 t2~,yU3=3OF4~5j
第八章 自律的处罚原则、程序、种类 w2+8hY7:8oH5:8t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自律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实事求是,惩前毙后、治病救人,一事一处罚 M2+8sZ9!,Vm,:,O
第四十七条 违反自律条款尚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给予告戒、通报批评、罢免和解聘等处罚 K5.2fL7~5Sp,=3m
第四十八条 协会在招聘人员的用工合同中阐明自律规定,不邀请和聘请曾在社团织组被自律处罚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和在协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工作。 s4:9Gj2=8kg6?4b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l1:,uP3;6Mb8=1Z
第四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e5-1h02~9rD7:8F
第五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O2-9BB9.9Is3+7V
第十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T1.4di7;2tZ1-7g
第五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w9;3EH1;4ke3;2B
第五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Y7!8iS4+8qC3+8J
第五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q8:9Pu5=2YI6?1Q
第五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l4!,TR81Gh3?4b
第五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W3;9Lx4=,xb8~7F
第十一章 附则 M8?7ou6-3VA6=1c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6年6月27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d5~9Zk7;9ee5.5s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h7!6xL3:5JN8-2G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R57mn2+7li2-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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