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民法院简介
凤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原址位于凤山县文笔路100号,2005年10月搬迁至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2号新审判综合楼。新审判综合楼占地面积1526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5层,设有大、中、小审判庭3个,有立案大厅、审委室、会议室、活动室等业务及办公用房46间。全院现有干警60人,其中审判人员39人,其他辅助人员21人;有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0人,大专学历30人;有中共党员64人,其中在职党员49人,占全院总人数的84.5%。有派出人民法庭3个。 o9+8VL3=1EI2-4z
近年来,在区高院、市中院、县委及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凤山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法院各项工作跨入了全市乃至全区法院系统的先进行列。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806件,审执2760件,审执结率达98.36%。2012年,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的“争创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评比活动中,凤城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周海国法官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一份民事判决书获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三等奖;全院被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院党总支部被凤山县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和谐单位”;罗著业同志被中共河池市委评为“河池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罗焘同志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举办的“长安杯”司法理论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奖,还在河池市中院组织的全市法院系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王锋同志被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评为2012年度网络宣传先进个人;推行的山区巡回审判,得到《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内参》、《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关注,也得到上级法院和市委的肯定与好评。 n7.4VH8~,MD9.2y
在今后的工作中,凤山法院将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尽责的态度,更加严格的司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N2?6DM9=5pE1: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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