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4个单位,包括市检察院、12个县(市、区)基层检察院和1个派出监所检察院(即鼓山地区检察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068人,实有人员1016人,其中,员额检察官410人、检察辅助人员334人、司法行政人员209人、司法警察63人,分别占总编制数38%、31%、20%、6%。市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07人,实有人员204人,其中,员额检察官77人、检察辅助人员76人、司法行政人员51人,三类人员分别占编制37%、37%、25%。市检察院干警中中共党员占88%,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占95%,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法律硕士、博士占15%,45岁以下中青年占54%。市检察院现有领导班子成员9名,其中检察长1 名、副检察长5名;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检委会委员13名。市检察院现有17个内设机构和2个其他机构。其中9个检察业务机构:第一至第九检察部;3个综合业务机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检察辅助和行政管理机构: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行政装备处、干部处、宣传和教育培训处;2个其他机构: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 m6?7Ey3+2kt5;4f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年均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约1000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约14000人;办理刑事检察监督案件2200余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00余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0余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350余件、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近7000件,总体办案量约占全省五分之一。 R5;9DZ9:1Gm7.8J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省会城市排头兵要求,积极推动业务指标排名、精品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创新、过硬队伍建设保持全省检察机关领先行列,积极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生态检察、涉台检察特色工作品牌。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市检察院和1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其中鼓楼区检察院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市检察院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晋安区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长乐区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鼓楼区检察院获评“‘全国互联网+智慧检务’先进单位”称号;台江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福清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x9!3uW,!7tU8~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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