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简介
本院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 法院的性质、职权 u1!9RI9.9zm9~6Z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本院的主要职责是: R4!3Id2.6rh,-8H
1、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 X6-7xk98PY7!10
2、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及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解决民事纠纷,居中裁判,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x8+8HF8.4hU4+4I
3、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q3=5dj1+50F5?1l
4、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K6:9dV6+9iq1:7b
5、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和接受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 H8:3vl4~7JK93H
6、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o8!8hx8;4qG39v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生效法律文书、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予以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z,+8Lo,,zR4?9W
8、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M2=,Gu9!1vX,?3E
9、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D1.1ei7-4tu1~4q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N3=5hw3?7zE2~,i
政治处 08+3Fy8.1aa4:7z
办理院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本院的干部、组织、人事工作;办理本院党组决定的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事项;负责法官等级、法警警衔以及其他职称的评定工作;做好本院干警的考察、考核及职级调整工作;办理本院向人大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负责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本院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办理本院干警的工资、福利工作;协助地方管理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本院进人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调配、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院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法官协会会员小组的工作事务;完成上级法院下达和本院部署的干警培训任务;负责本院干警学历教育报考事项。 Z3=4oa1~8Db,?7A
办公室 e5~5Qk79DM3.5p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和督办; N6=,0Y2~6Zf9:6q
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重要文件、报告、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法制宣传、新闻发布、文秘、机要、保密、办公自动化、档案及院志编纂;负责采编本院工作简报、信息;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监督指导诉讼费用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本院有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本院对外接待事务。 Z7~,XV1+,kL7:5S
监察室 Y1~4wb6~1TM1.8F
负责承办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协助办理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C4.6Mp8~6006!9w
立案庭 O7.4gn55ph2:3i
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 负责本院的信访接待、涉诉信访工作和院长接访的预约登记、准备工作;负责接收和转交本院审理案件的有关诉讼材料;负责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审限跟踪工作;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y5.6Er78gG3.8V
刑事审判庭 m,=4DL5+3Mo2:9K
负责一审刑事公诉及自诉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审理一审刑事公诉、自诉案件;负责办理可即时执结的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的执行和公安机关提请予以收监或监外执行案件的决定;做好缓刑犯和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等工作。 p55iI1=4xa8+8I
民事审判第一庭 A7!2hH6!1mE9?4x
负责审理本院除半山法庭审理以外的一审民事纠纷案件;指导半山法庭和行政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8;2HM94Si4!3q
民事审判第二庭 N5=4pq8~9XL6=2a
负责审理本院民三庭、半山法庭审理以外的一审商事纠纷案件;指导民三庭、半山法庭的商事审判工作;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l2?1tr,?9Ui2+3a
民事审判第三庭(金融审判庭) n4:1KV37Zp2+,e
负责审理本院除半山法庭审理以外的一审借款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和信用卡等纠纷案件。 b4~2mb24Cu3:3e
民事审判第四庭(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庭) S4=7KJ7.3iA9;2D
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上级法院规定负责审理辖区内涉外商事案件。 M3;4cD8=20W3:8c
行政审判庭 P9+,tt9!3DB5+5y
负责本院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负责本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本院民一庭审理以外的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u3+1Yq9-7aT6!7e
半山人民法庭 R89CM,~,mX9+4c
负责法庭区域范围内且诉讼标的额500万以下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等巡回法庭职责范围的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负责办理法庭审理案件的各项保全、送达工作;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c5=2Is7:4pl84w
审判管理办公室 06~1zv7!8pi2;8x
负责院审判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审判委员会会务、记录等日常工作;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工作;负责法院系统司法统计工作;负责对各项审判业务庭每月办结案件的审查、确认、统计和绩效考核工作;参与院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工作;负责本院审判调研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拱墅法苑》刊物的约稿、编撰工作;负责本院图书管理室管理工作。 S,!7rr3+7eH6=1g
负责本院申诉案件的复查、案件质量投诉的检查及再审案件的审判工作;负责本院已审结和执结(裁决)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并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负责本院诉讼保全复议、行政裁定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本院审理案件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事宜;负责上(抗)诉案件和执行裁决复议案件的接收、登记、检查工作;完成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D,?2VU7:2yP2~6C
执行局 Y4=1wj27in6:1m
负责办理本院各类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包括先予执行裁定)和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及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办理院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工作;负责办理执行中的重大事项的审查裁决;办理其他有关审判执行工作事项。执行局下设3个职能科室:执行实施一科、执行实施二科、综合管理科,科室职级为副科长级。 B6=1Ek8:1vq8+2B
司法警察大队 c,.4np7-9RC6.7W
负责本院所有上(抗)诉和执行裁决中须报上级法院复议案卷的移送;负责和配合业务庭的部分送达工作;协助保全、执行工作;负责值庭、提押、看管人犯或犯罪嫌疑人等各项警务工作。 p2!2hl4;7ph,?9G
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内部机构) h5~8RA3.6nl1~2R
负责开展诉前委托调解及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组织等工作。 R65Qq1;4tx3?2A
管辖范围
本院管辖本地区的第一民商事案件有: H3+3CI,~7Mx3=,h
(1)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且其中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杭州市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杭州市的,不分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 E3.7gT4+3OI6-70
(2)本辖区内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第一审商事案件。 n8-6dX6+9UM7-7I
(3)本辖区内争议标的金额在2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且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商独资企业的第一审商事案件。 b4.8Cx7?6HN2=2f
(4)本辖区内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及涉外和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不含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和驰名商标认定保护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 n7-,da8.8Tk1=5D
(5)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K3-2mB2=,Pa8?8m
(6)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第一审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 R98uO1:2Af8: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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