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简介
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于2008年10月16日成立的依法登记的独立社团法人,是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的新型社会组织。现有会员单位近300家,分布于省内各市、州,在行业布局、经济实力、品牌效应、发展潜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被中国社会组织评估机构评为AAAAA级行业协会,被全国工商联和甘肃省工商联评为“四好”商会,被甘肃省司法厅确定为“政府立法联系点”,入选兰州市“十大诚信群体”。 h6=,Bw1-9az8;4T
服务机构: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员部、外联部、财务部。协会还设立了专家工作、物流园区、供应链金融、危化品物流、商贸物流、通道物流、煤炭物流、军民融合物流等8个专业委员会,以及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物流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兰州仲裁委员会物流分会等相关机构。 j2=,N056Py7;3E
协会宗旨:服务、自律、创新、发展。 I,-4Nr9:1Om8:,i
协会使命:推动甘肃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 062Pg3;,Yp7!1r
协会目标:争创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协会。 G9~3px,.,lY3;9o
协会任务:办好物流企业之家。 W4?5OR3?2bi6?8Y
协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浦发银行大厦1505室 g1~7Mm5-5ct8!9h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Y7;9uG,:6pv,6b
第一条 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英文名称:GanSu Logistics Profession Association,缩写:GSLPA)是由甘肃省物流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I7!2QF5:8nw9?4e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甘肃省。 n83GR1!3lw5+1S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协会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全行业提供服务,推动全省物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O,-1Wt5;6oU,=,g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F8-1CR5=7pw8.7g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W7=2Ce13oE7~,V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甘肃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兰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f4:6Hx5:4HR7.2w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b5~3PZ7:8lv2:,C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O7=9ts,?9hi8=3E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甘肃省兰州市。 u7!8Ph8?5ns4=8v
本会的网址:http://www.gansuwuliu.cn K170K2!5qT2:6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l63tq4?5QX5=4k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e6:1Mt1.,ad9!3E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物流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研究贯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H9-7Gx2:8Ef8.6F
(二)受政府委托,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 p8:2AN2~3xT9~8E
(三)推进本行业的企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组织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组织对现代物流领域内的经济理论与实务进行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报告会,促进现代物流理论水平的提高;采取多种形式为行业、企业培训各类物流人才,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q5:2Tv,-1Tr,+8g
(四)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参与地方物流业和行业标准化的制修订,参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认证,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H4-7ne1=4ok1+2w
(五)组织本行业开展各项与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物流团体活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举办展览、经贸洽谈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科学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h2?8BI5?9ev9!7O
(六)组织发展行业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利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影响力的各种社会活动; l8?9ty9=8Tb,;4z
(七)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年鉴、资料等出版物; G4?5QH480c3-9U
(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购买服务和会员单位委托的相关工作。 R8;3iP1!2ZO5=3e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o33ri7!5Tg1+1N
第三章 会 员 s64RQ5~2oG8-2u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N2=5BT3!1Vw2.9c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U3~,Bl8~9YF5=3J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I4=2jH2=1GM,+6x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k7~4le2;9EY2.7Q
(三)从事物流领域相关工作; e5:7Ng1!2we5:4G
(四)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h5+,Lx8-,tv3+5m
(五)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影响力; g6!,iK6.2vD,=,q
(六)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 f,-,pz6=1Ns3!4w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P7-1LB,=5NJ5;3T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B,30I,~8o02=8h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F7?4Np7=9SQ2?8D
1.营业执照复印件; C2.9DK3-9hy2?2i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4:9Sq3=1z02;,b
3.单位简介材料; J7:4pY4:4zq2?4s
(三)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o8?5EP5?8rY4-1J
(四)由本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m4?4Mc5.2vg1~1y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Y2~6ds6:7qZ2;1r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I1~3zG,?5PK9!3G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K4!8Ll7~9sF84r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Y8=5ia2;3HG96j
(四)按程序委派或更换会员代表; R7;5ih6?30B1~4Q
(五)退会自由。 s2?9uP1=7JG1.9U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Z1=8Hm1:1Er,!7W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X6:5Kn,~3Fe7+8X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c6~9bn3-3PF5;3t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F6~7kp2+6Cg7,m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w1:9K01=4Tj4~5N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T3=9YX1=5iA7?3x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v5!5lj7!9YU7.1Z
(一)警告; B9-3Qa,:8Dh5;6u
(二)通报批评; z7:4Yb7+3Cl3~2n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m8~6ms8.9Yw5;9X
(四)除名。 v4~2Ap5+5Cs4!3n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牌匾及证书。 O4~,it6=5fY4-5O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O8;8sK45ng7=3E
(一)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a7!5Nt8.5xk,~6J
(二)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g7~5Yu5:,dA4~,X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U47WR5!2fx9-1q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L2-1KO3:8Bd3?7y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C8-,dC5;2iC45e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K1=,tw1-4ML3:3N
第四章 组织机构 h9:4X04!5Rj3-4j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P3:3aS2~3mm7~8A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J69aJ8.5Ft6.8m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05:8zD9=2Dt9+2d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K,+,008+9Gj,.6o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c9-5uB4-7NS,~4I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l5.7Pj94BD9:3Q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h69qK5:3GD8?7d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U6:4ZP5!7Wl6;2L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q3.4RT1!3ts7.8E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L8+9Xc4-2Tm5.3d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U4~2RR3~9uC76I
(十)决定终止事宜; t5:9SW7=,am8=9O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A1?7qN,.1Hc7~9I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b2;2Ty3;70u9-3V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v4~2VA8.3NE6~3z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E4.1JC4=6BK5?3t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V9=7BC8!4AO5=5h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理事会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g3!2CY4.,SO1~,f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G5:3nK1-4zi4:7y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s58PI3-8Xj5+,N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L1-7nO34At,:3Z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Y8:8Yr,.5uU2:,T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p1;3Kt1?9Tn3.4X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P,-6Yj3+9FZ13w
第二节 理事会 d71Wl7+1v03+3H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y8.5dm4.6gL3+6L
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N,;,Jl1:3Kw8+6N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V9!8WO1!8ZM6?8a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h8=6dN4!3dW7!2H
(二)热心本会建设; Q3!7uE63mm8-3x
(三)积极参与本会会议、活动; m7=5gJ9=5Tr39b
(四)主动履行会员义务; s8-8gC2+,Sb6!2K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t5-6kP1~9VE74S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s8?6lW,;6IV4?9f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h9:2sp6;2xx33x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t7;2ku8.3Mn7~9o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3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B,+1QN5?1Hk7~1Y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P6!9Wr4.2MU7;6R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Q8=7iF6:1YO2:1A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A6-1wv7?4V08;7g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P53Cx5.,ZW8!4w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i7.1qG8;3IJ9=9z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Y,.,yY7;5Wl4:3C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l2;6p06!7Mu6?7f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N8;,iZ4:2Aa9~3K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C6+3Fh4:,DU1!,O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x8+8yH4:8ZR5-1r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N3+5hM3=6vO4?5f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n2~8Lg7~5qP9:7z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E5~,ov6+6xJ,~2o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i1?1rA1+1tn7!5z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g9.9Bg7=5WU7.5N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I7~3Ur5.4LR8~5W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G,+8JV2?2rG3:,g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e4~5SA3+6k028a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o3-4xs2:8cz3+7g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r6;6Oa76pL3=1p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w1.1lu2?,ze6?7q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K8-9sZ,!6vx3-9B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q8:7LD2~8hg4:8U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L1:,Vl8=3Eo2~6C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h,;2xA4;3kZ3.1D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C5-4QZ7-5YU1:7C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a5?6GU6-9mv2:6A
(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l6=9VU4.5Xr7,i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T9;2Ds2;5NL6-7s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G6=4II6:9YG,.9H
(十二)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p7+1th6.3WG7.6m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G9.9EF5?4FT2-5b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U3-4Ht6?7is1+8V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F2=,Jl3:7aG3!2D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7?9Lu9=4RD5:7z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m4=9PW4!,jk3+9A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z9~7tz8~3zp1.,n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o1!,vi1;2wO9:3A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d6!3Hg4;6Ta21q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V2.5Uz7:7uH5;8s
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D3=5NB1-1Cm41O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事项 。 e3?2zQ4!6Wz8+7z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A9=8HH9~7Ms,~8I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J9~6fF58Bl3:3C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n8!9Ww5!1GL6!5n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i4-6iD8?8nM5~7t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q6!,Te4-2uN9~,i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S,.2ns2~6SI6:2a
常务理事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w4:8rp7:9ZI8+3o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T5~7Ww2-3MU7.7m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N8.6hL7?2fr1:4u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h7.3CP1!3jT4=5e
第四节 负责人 P84vg3!5De8=7O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 P9+9dI1~9wG5~3B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P,?,Ft13KJ5+9D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z62IX1.,eH,.4y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T8~8nH64lD8+,M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U,?5Ds4-4JT5+1c
(四)会长、副会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K1,bt9+7IV9=7B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R3!8lj37SK6-4y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S4;,rR82oc1-8J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J4-4Iv21QJ7-20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p7=5Kr1-4jb6-,A
第三十七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m9~4hG,1LG3;2y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g6:7jF2-6Sr2!8I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o8=4Hg4:5pQ7=7W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I8,vY8~7Yu2+4g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h6=4yM5~8Wj8!2E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a14Hc9?3HG9.6c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m48Fy,!8xz3=4v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h9:,vE3~9vD,+1p
第四十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R6!1fC2:5Mo8!5X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05~40d8.9Zc49y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O7.2Ui52yf2=5V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C5=9zp6:3nd,:2A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C7-1tV9!8Qi2~6K
第四十一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M8-4hM8-1z02+,X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i,~7Kk5!4XH8+4U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k3~6Oj3+4pU2=6B
(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P4-,YA1,Pk6!1n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m7~4ap4=8wR2?5p
(五)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b3;3Rb5.7pF1?9A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d2+7Pm4?3R06-5B
(七)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N6=8Nt5:8SV2?6F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Y6;6aK3.8GH4+1I
第四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K3;7ds86DN2?6S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x6!5mh86hV4=2K
第五节 监事会 x3.2Yu9~5k03!3Y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G4-5mj5.9MX,?5A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w28nf9~7un38Y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L,!7zl3.7wK,?4Q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z6+,GO9;6HB1;1v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D3=2YR3;5sW71Q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O,:5Za3+9ZA5=7H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I4.2RG3~4Y02.80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f,+5CB2:4gn2:,Y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f9~1qK8+8QV2-1D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o75xp7+5tN6!6Z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A6:9nL9?2eQ,+8X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2?3kG3;7mx7-6k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Z8:,gR84G03!4W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v,!8hm4~4Ji,;,G
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d6=2sA6-,DF2=1T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r3=2lT1+,Ii2-4N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q8?3qJ9=5XI,.3J
第四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c7?,SJ69sh7?3F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w1;2YW9!,VV6?8U
第五十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Z5:2NX6+3aa1-5g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先以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开始,后缀分支机构专业或代表机构地域,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C7+4TN13Ca9.3u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v9!1ck3:1Ec,-,c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M6?9fs2?2OM3:9W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7+2jv4=1mE6+7J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e3+5BO6?9tU5-9u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r5-,Uf8?9ng6~7a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M5-1ra88Wi8;5A
第五十七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q,+5oO8?5PQ4:8K
第五十八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t4+2aa9:,Vo3+2R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n1+4Os3+1iH3=1H
第五十九条 本会收入来源: L6~2yU3:1vK62g
(一)会费; f7!6Sc3+7Vh2.3g
(二)捐赠; j3:8eY1!5CA,=3a
(三)政府资助; A7=5mz5+3Pe9:,o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A5!8Oo3!7HI1=,l
(五)利息; l7.8js1!4rs55j
(六)其他合法收入。 a5:2Ci5~9BS4?9H
第六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W82Iv8;2or32z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L12Od7?2IL2~9N
第六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K3=1EW9-7OP2;8R
第六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x8;,UX3.5qx88x
第六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d7?9La5;5iY2,O
第六十五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D,.9DI9-7Sn6~2T
第六十六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U5+4Ch1~,Zm1.4y
第六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I2!3pv,~5fd5~8Q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M18fu6~3Ra3-8X
第六十八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p4!3LN,~9Il8?6L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t1;9xW3:5KL9:8G
第六十九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O8~3sE5~3gx5?7W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L3?8Ip6~40Z9?5Z
第七十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Y3-8ck6?1d09;,t
第七十一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s,?9SQ3!1Lj9~5r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c7?7rV97MD2-1h
第七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g2:7vo1:9Fp4;7b
第七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x9?7FU2?7zs3!4a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u8~7zM,;9dw9.,G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s6;2XD8:9bQ1=,H
第七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r,.2ca8?3qx4.1E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M2~9fz4+3ei2;8B
第七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R5+9JL,2tf5-7u
第九章 附 则 C2;5bq2?,DP5.6X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3年2月10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F7?4eY2-2qB,?90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h5=2TD3.5aX,~4k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D,.7Zh66qV9.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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