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法院简介
广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历经六十多年风风雨雨,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伴随着广宁前进的脚步,审判事业也得到蓬勃发展。 F,;6mz5+6DB1~6f
广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抓审判,以人为本强队伍,在脚踏实地、勤政务实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图强,在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广宁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I9;4vp,+3Yg8.9i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为载体,切实抓紧抓好各项竞赛指标的落实,大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审判质量与效率得到稳步提高,整体工作呈现均衡、良性、有序、向上的发展态势。2011年至2013年,年年实现全部竞赛项目达标,并在全市8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 k6,Yl2?2fp2;8V
——大力开展人民法庭和法院审判大楼“两庭”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在2009年9月,广宁法院新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建成使用,告别了使用了近三十年,还是改革开放初期公、检、法三个部门共同使用“三家楼”,搬迁到占地16亩,大楼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的新址办公,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及本院内部的联网办公,标志着广宁法院在发展进程中跨入了新的里程。 z4.9eA3:4jp9;5J
——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通过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强化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司法素质,连续十七年保持队伍违法违纪“零”纪录。近五年来共有8个部门和20多人次获省、市、县记功和表彰奖励。 e3.8zZ1-7Uu6~7n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面对社会经济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广宁法院全体干警将铭记职责、扎实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为促进法院改革和建设美丽幸福新广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v2+1Qg2;9SR7~3y
【广宁县概况】 S2!8OQ4-3aU4~4S
广宁县位于肇庆市中北部,广东省中西部,北江支流绥江中游,东北与清新县交界,东南与四会市相连,西南与德庆县、高要市接壤,西北毗邻怀集县,北面与阳山县相交。是全省山区县中离珠三角最近的县,距广州130公里,至肇庆90公里,广贺(广东广州——广西贺州)高速公路和贵广铁路(贵阳——广州)建成后到广州车程仅1小时,将成为“珠三角经济小时圈”范围。是广西、湖南等内地省份陆路来往珠三角地区的主要通道之一。 O6.9Fp3!7fF4~5R
广宁县古属岭南百粤地,秦朝时属南海郡,汉代属四会县。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置县,县名取“广泛安宁”之意。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广宁、四会两县两合两分。广宁县是一个典型山区县(境地“八山一水一田”),又是一个革命老区县,广东四大农运领袖之一周其鉴诞生在今南街镇新楼村,他领导建立华南地区最早的农村党支部,粤桂湘边纵队司令部曾设在广宁县四雍寮炭岗村(今赤坑镇交赞村)。 C4=5np51mZ2~8y
广宁县总面积2458.15平方公里,辖16个镇,178个村(居)委会,2008年总人口55万,县政府驻地南街镇。广宁县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广东省首批林业生态县,林地面积298万亩,森林覆盖率80%,竹子面积108万亩,盛产青皮竹,是全国著名“竹子之乡”,拥有全国最大的高级竹木混合浆生产基地(年产10万吨浆板)、首个“广东省造纸产业基地”、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级竹海森林公园;广宁雨量充沛,水力资源丰富,全县水力蕴藏量26.11万千瓦,可开发量14.58万千瓦;矿产资源主要有瓷土、花岗岩、广绿玉、滑石、钽铌、稀土、金等,其中广绿玉是制作印章、工艺品的五大佳石之一。此外,广宁还荣获全国“武术之乡”、全国文化先进县和“中国沙糖桔之乡”等称号。 f7?9rg9+3MI5:6H
【广宁法院机构设置及职能】 F3?1Gf2?9YU7.,M
【主要职责】 w6-6nk8=1uy4+1d
广宁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m1=5Aq3!6G01!1q
(一)审判依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B1.5Mo6:6id2+,d
(二)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t7!6pi6.7ga,-4M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e2.7sC1~4XY7=8k
(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y9:3Ri3;,WX6~8j
(五)参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d7=4TM,!9Fw2:9o
(六)承办其它应由县法院负责的工作。 O51BC6?4XZ1;,d
【机构设置】 H5!6NW5-1Uy9!8i
县法院是正科级单位,现设有: i5!2uS8~7xS2+6R
1、内设机构14个:政工科、执行局、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监察室。 I85WW5~4EA7=3M
2、直属机构1个:司法警察大队。 J4:5YX5-4Fn9?8U
3、派出机构4个:新楼人民法庭、江屯人民法庭、古水人民法庭、石涧人民法庭。 F58XM9+3DB8+7G
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Z9?3jL5;3Xk5~,Q
【机构职能】 i7;1AF4-6xo99t
(一)政工科(与党总支、工会合署办公) s9-7PY6:4or6=1f
主管本院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境政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落实法官和其他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司法警察报批审查工作;办理院党总支日常事务,负责党建工作,执行党组决定事项;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z8?8JZ,!6MV7+7o
(二)执行局 o2=7Kz,!1kj8-9I
负责依法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中有关财产的内容;依法执行由法院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办理其它有关执行工作。 02-,Qk,.3bi9-9p
(三)刑事审判庭(简称刑庭) C6-2aj2.,Jy8.8O
依法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办理其它有关的刑事案件。 p8-4ZL1=6VO1!1V
(四)民事审判第一庭(简称民一庭) e,!5nU4~8pP6-8h
依法审理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财产继承、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传统民事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的民事案件(包括土地、山林、水利、铁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人身权利的民事案件(包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名誉权等案件);采用督促程序、特别程序处理的案件;法庭回避、不宜审理的传统民事案件或本院指定办理的其它案件。 u9.7dl49WQ4=3S
(五)民事审判第二庭(简称民二庭) U2;2GS9.9lg9!1R
依法审理第一审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担保)合同案件以及自然人与金融机构的借贷(担保)合同案件;票据、期货、保险以及涉及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侵权案件;居间、行纪、委托合同案件;其他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采用督促程序处理的案件;破产案件;本院指定办理的其他案件。 T2~9CG,?2UY4.1W
(六)民事审判第三庭(简称民三庭) A3;8lE8=50O4=,G
依法审理第一审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担保)合同案件以及自然人与金融机构的借贷(担保)合同案件;票据、期货、保险以及涉及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侵权案件;居间、行纪、委托合同案件;其他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采用督促程序处理的案件;公示催告案件;本院指定办理的其他案件。 C5-8oF1?7HZ7.1r
(七)行政审判庭(简称行政庭) W7.5Vi1=9kP2=2i
依法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及本院指定办理的其他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b8?7GS5?5ts2=9R
(八)立案庭(与信访室合署办公) Q,:7pq6,SP52p
负责各类一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审查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证据保全申请,作出裁定并实施;负责案件流程管理;负责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负责信访工作和诉前调解事宜。 H1-1bc,;3jr1:4X
(九)审判管理办公室(简称审管办) z4+4aC7~3VP,-2X
负责分析研究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起草审判管理制度;负责司法统计;负责审限(流程)管理;负责案件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负责绩效管理,收集、发布审判业务数据;协助有关部门追究违法审判责任;负责案例编报工作及其他综合管理等事项。 B6?4wO36yB4+5w
(十)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简称书记员办) E24nl8:,ZK,.,G
负责本院书记员各项工作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负责裁判文书送达、诉讼文书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a75OV8+8RM4:,K
(十一)办公室 s,6yx1~2gr1?7Q
负责本院财会、车辆管理、接待、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及总值班工作,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政务。 x8+3xc5~5Ng,+6I
(十二)研究室 C3;6mz9!,AI5:8Z
负责综合文秘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编写通报简报、信息情报等;负责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论文工作;负责承办审判委员会会务及其日常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网站、微博等工作;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负责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司法改革事宜。 N6-1DT8+7BM7:7F
(十三)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简称行装办,与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u8!5QN8!,QV3:3P
负责收发、机要、保密、图书、档案工作;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院装备、人员服装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院的办公现代化建设和通信、电脑联网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司法委托管理工作。 B5!4Rq9!8St8=6Q
(十四)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I26mu5:5wf4!1n
负责全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干警纪律和廉政教育,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查处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g9!6n0,+9OI9!2A
(十五)司法警察大队(简称法警大队) v1?3hz9:5sT5~3c
负责本院司法警务工作。负责押解人犯、庭审值班工作;协助进行执行、送达等工作,负责全院安全保卫、维护工作秩序的工作。 L96iG9:2Ht1;5p
(十六)新楼人民法庭 q4+5qk3?7Pk2?9s
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财产继承、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传统民事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的民事案件(包括土地、山林、水利、铁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人身权利的民事案件(包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名誉权等案件);采用督促程序、特别程序处理的案件;本院指定办理的其它案件。负责诉前联调工作。辖区范围包括:南街镇、坑口镇、潭布镇、螺岗镇。 o5-,iP3;,KJ8?2i
(十七)江屯人民法庭 l8.3kf7?6Wg4;3V
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财产继承、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传统民事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的民事案件(包括土地、山林、水利、铁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人身权利的民事案件(包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名誉权等案件);采用督促程序、特别程序处理的案件;本院指定办理的其它案件。负责诉前联调工作。辖区范围包括:江屯镇、北市镇、赤坑镇。 k8+1mf5;,MO8=2x
(十八)古水人民法庭 U1:4LV9~6as2!4N
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财产继承、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传统民事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的民事案件(包括土地、山林、水利、铁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人身权利的民事案件(包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名誉权等案件);采用督促程序、特别程序处理的案件;本院指定办理的其它案件。负责诉前联调工作。辖区范围包括:古水镇、洲仔镇、木格镇、石咀镇。 w6.,qS7!,sz2.7w
(十九)石涧人民法庭 061AQ9~7eC5;3Z
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财产继承、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传统民事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的民事案件(包括土地、山林、水利、铁路、公路、桥梁等不动产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人身权利的民事案件(包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名誉权等案件);采用督促程序、特别程序处理的案件;本院指定办理的其它案件。负责诉前联调工作。辖区范围包括:石涧镇、宾亨镇、五和镇、排沙镇。 D2!,zS8~8Py6!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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