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简介
主要职责是: K2;4Dc3=3eS8~5A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规定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r6?7yz,=8LB3-2S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V2!2lc,=8LA9+5G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规章草案和制度。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县(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i1+1Ge2:6Dj7~7H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p2.8IC3!9mM6=,M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O2-,ha1-7ah,;8Q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B2=2K07=2jf3?6Y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的各项规划。负责审核上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规划)。指导全市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负责小城镇规划建设试点工作。负责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 e9+6kN6-2Ks7-5e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i5:5Qv67ug7-5R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L3,dw4.1hh9~2a
(九)按照规定协助省厅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协助省厅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市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K3:3yt5?4rO41w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市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S8;8yg6.7yb8:6u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上报。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07?1Ne,+,tu,5L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协助省厅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协助省厅管理全市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市测量标志保护。 M,;3On6-6Ev9?6J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规定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c6~7DK9=1jS7?3X
(十四)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C3~6yv9,uX1+7c
(十五)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地)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L1;6ui1-7sP5+3V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H7+5Zg9=3cD5?,l
(十七)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K1~4gK3-3UI4+3t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指导下,负责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o,=,eP5~6Ft9=7N
(十九)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K,?4EH9=1fm6=2i
(二十)按照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地)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J9!,ku9?,nD1?,z
(二十一)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e6+7nE5?1Nf8.8i
(二十二)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03;5TP,?2mo8!5E
(二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省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A1:8YT7=7IS5.2E
(二十四)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地)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地)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生态补偿工作。 b8+40f57Ih1;2X
(二十五)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l2=2Fw3+4cw6+9q
(二十六)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市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K6=1EP2?3ur6+2c
(二十七)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在运城开展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对县(市、区)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g6=,tv8=4Mk,;,T
(二十八)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R3=9vU,.9Zz,;9q
(二十九)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本系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P3,0t7:,Qx7.3B
(三十)负责对各县(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管理。 x49XZ3:7gm,+8K
(三十一)运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运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x96rw4~1Yn9+6I
(三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b6:1Lm,;8DG7+8x
内设科室
C9!6xt5?1Md,=9Y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 l96pg5=7Hc6-5B
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运行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值班、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后勤管理;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统筹信访工作。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发展、改革等综合业务。组织编制规划和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相关改革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主体责任。 B2~3sr4?7h07+9a
(二)人事科 M6:8Ak5?1gh4.9D
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管理、干部监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工作;负责联系行业、协会、学会;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协调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自然资源计量、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自然资源科学研究,推广科技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宣传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的立项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Z7?9fn1!2zF6?8P
(三)财务科(内审科) c4~6yq9=,CL4.4q
承担全市自然资源、林业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资金运行管理及运行分析、绩效评估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级、市级林业和草原(地)投资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资金预决算,组织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组织、协调林业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涉外、融资项目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地)行业统计。 F,?8Ia93AQ79k
(四)法规督察科(运城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公室) V1~2qq6?3RH1?9k
组织开展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牵头组织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有关工作。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运城开展的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对县(市、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问题专项督察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M1+1AZ7-8sc8~8x
(五)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 O9+5Gy2!4Ox,~4n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承担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项监测;负责遥感监测数据的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统一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地)、荒地、滩涂、矿产、湿地及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等所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地籍测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按规定协助省厅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人员;负责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市委和市政府机关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x2;9Wk9;2tT2.2D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 n,=1Ow2-1GL,.9H
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跨县级行政区重点区域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实施工作;指导审核并监督实施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具用地规划条件;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协助省厅管理规划行业、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规划师。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的各项规划。负责审核上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规划)。指导全市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负责小城镇规划建设试点工作。负责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y8~7Sr3~1ve8+1r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u2-7ws8.,iQ7~1G
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拟订实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考核评估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标准;负责协调土地征收政策与移民安置、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考核;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 v7~3vT8+9KF9+9O
(八)规划管理和市政规划科 C3!4Yk25Sv7=1A
研究拟订市政专项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及轨道工程、停车场、交通出入口通道、河湖水系工程、城市防灾工程、地下空间利用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以及供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红线、黄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制定与市政和各项管线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放线、验线和骏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勘测(基础测绘除外)、管网普查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批后监管工作。 k9=6fP3-3hP1+4v
(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F19oY3!9Qr7.3O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市场化配置、集体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全市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拟订全市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创新示范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用地事项的标准审核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情况审核工作。负责履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相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拟订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全民所有土地资产处置、划拨自然资源使用权管理;监督落实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和储备工作,指导县(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和储备工作;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x,~3GF75Yq8-3P
(十)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L2!2nV9~5la,6j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协调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相关矿业遗迹保护工作;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论证。 k5.4OM,:2lX,+3T
P1+4cB,!9kY8:6M
(十一)测绘地理信息和地质勘查管理科 f5:1Rm,-7Yp8;9C
负责全市国土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实施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自然资源监管的测绘技术支持;监督管理民间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和注册测绘师,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运测绘活动。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和公共服务;指导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负责涉密测绘成果的利用管理。按照规定协助省厅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配合省厅实施全省地质勘查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省厅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地质勘查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协助省厅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Y2!9rP8:2mU3~8J
(十二)矿产资源管理科 z9?6bj9!7mp4+1D
负责非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工作。制定全市非油气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非油气矿产资源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非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的审查上报和采矿权的出让及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业权标界、清理等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国家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论证。负责全市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编制实施全市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审核矿产资源相关专项规划;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异常名录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储量报告评审;负责矿业权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指导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保护工作。 V5+3Gd6+4aH7-8W
(十三)国土绿化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运城市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 s6?1BP13cM6:8T
承担森林、草原(地)、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起草全市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草业碳汇等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草原(地)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草原(地)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防沙治沙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市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核相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D5-3wu5;1oq8?7p
(十四)林草资源科 W5+2NY6~5ez9-1E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权管理工作,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森林资源,承担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拟订林业和草原(地)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地)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产业的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全市干果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组织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地)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物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按照国家、省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相关工作。 q5!1yv8-8Kp3!7M
(十五)行政审批科 A6.9eh5:6kX5-,V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V63du9!2dX2!7n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