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人民法院简介
平乐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0月,平乐县地处广西东北部,桂林市东南部,是桂林市出往广东的南大门。平乐县管辖6镇4乡,总面积1919.34平方公里,总人口43.59万人。我院现有干警87人,其中员额法官31人,法官助理31人,法警13人,书记员10人,司法行政人员2人,是桂林市辖区人口、在职干警最多的基层法院。在编干警中,本科学历以上42人,占66.67%,大专学历21人,占33.33%。内设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法警大队等十一个机构及二塘人民法庭、源头人民法庭、桥亭人民法庭、张家法庭四个派出法庭。三个人民法庭均为“五化”达标法庭。2016年12月,我院搬迁至平乐县南洲新区新审判综合大楼极大地改善我院陈旧落后的办公条件,为民众诉讼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也为我院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H7:2nA9?8ab4;2R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习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特别是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中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特别是近三年来,我院克服案多人少、办案条件艰苦的困难,年均审结各类案件近2000件,其中妥善审结的一批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q23YA7.6gw7-8z
近年来,我院在院党组的正确带领下,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显著,特别是在20018年平乐桂江桥连环冲撞案备受网络关注,我院法官秉公审判,审判结果连获好评,基本执行难攻坚战的打响,我院全体干警奋力迎战,在解决执行难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院历年来共荣获市级法制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市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及县级抗洪救灾集体三等功、先进集体,庭室及干警共荣获区级、市级、县级各类集体三等功7次,个人三等功14人次,先进集体2次,先进个人、嘉奖50人次,区“人民满意好法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区十佳法官”各1人次,区各类调解能手2人次,市“十大优秀青年”、市劳模各1人次,县级“十佳干警”6人次、优秀共产党员7人次等称号,以及覃甜、卢海英、李苇荣获全区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论文优秀奖、赵桂芳、莫凤强、钟金梅、姚靖力荣获全市法院调研成果优秀奖。 g3~4Am3=4vz4+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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