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人民法院简介
兴安县人民法院恢复重建于1973年,现任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其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兴安县人民法庭,1953年更名为兴安县人民法院。 W9=6Zm9.2lQ2~9r
法院现位于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345号。现有在编干警77人,员额法官30人,法官助理、书记员24人,行政人员10人,法警11人,工勤编2人。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9个职能部门,下设城关、溶江2个中心人民法庭。 a8!5EL5+,al9+9d
长期以来,兴安法院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树立“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保公正”的思想,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一切让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积极探索“重大性问题集体抓、规律性问题提前抓、普遍性问题经常抓、特殊性问题个别抓”的工作方法和原则,狠抓审判、队伍和物质基础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确保了干警队伍47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的良好风气。2000年、2002年先后二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2004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政治思想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4年被评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2015年被评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7年被评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9年立案庭被评为“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W1-,uD7.7iF,=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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