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人民法院简介
资源县人民法院位于资源县城北开发区,成立于1954年6月。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法院现有干警56人,其中法官47人,书记员、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9人;本科以上学历38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资源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为最高目标,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法制氛围,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S,1Dx9!3TX6~7E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法警大队、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政工科(与监察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与研究室合署办公)共10个部门,设有车田、梅溪两个派出法庭。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妇委会、女法官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活动,正常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约1000件,审(执)结率达98%以上。 W1?7CW3~,CK3:3b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多思案外因素,多做案外工作,多求案外效果,主动拓展审判工作范畴,延伸服务领域,大做“案外文章”,取得了良好实效,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的广泛称赞。在立案审查时大力推行立案谈话制度,由立案庭对每一个申请立案的当事人进行立案前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当事人所诉案件的具体情况,矛盾引发的原因,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释明、举证提示、诉讼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审限释明及其他应当告知当事人的事项,同时做好详细的谈话笔录,笔录随案卷移送审判庭并最终随案归档。注重案后回访,巩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为了更好落实办案效果,真正与当事人建立起内心的真诚沟通,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对涉及民生、民风的赡养、邻里纠纷、有执行内容的调解结案案件利用下乡巡回办案时间,对已经审结的此类案件进行回访,巩固矛盾纠纷化解效果。同时,积极开展院领导带头下访、法官巡访等活动,听取当事人对司法公正、办案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价,全面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期望要求,促使法院下一步工作更好的开展,从而达到高效便民,司法为民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被市委、市政府两次评为“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被自治区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先后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评为“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两次被区高院评为“十佳法院”,思想宣传、党风廉政、司法行政、执行、行政审判、调研信息、民商事调解等单项工作多次被区高院评为先进,连续多年被市中院评为综合目标(绩效)管理一等奖。资源县人民法院车田法庭2012年度和2014年度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L,.1rl,.,mq,!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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