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招标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代表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验收、报废、调配、使用管理以及固定资产报备等多项工作;负责组织国有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以及闲置资产的调配利用等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以及向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办理报批工作,并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国有资产相关事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报表、报告汇总上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向其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学校货物、服务类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配合办理基建工程类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校内设备购置、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及图书、教材采购等招标采购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科和招标采购科2个科室。 V67rn3.1Ak5-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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