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于2004年7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K4=8jr,.8IT1;7V
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H7:7Pb1;5ev2;8F
(二)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省属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管理中央所属在浙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市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I5=3MO1~6UN85R
(三)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L4+5QJ7~,yd1!2t
(四)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W5~,Jy6-5LD3=,d
(五)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e6;3eA6.2Tu2?80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依法对省以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W7?8VU5-6pI2?2C
(七)研究全省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x8-3QY27Ga,-6r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O14WW3+1KP5.4I
(九)职能转变。 e4.4zc6-1Xh7.8D
1. 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S1:7er1.1Qf7!7k
2. 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C5!,zV4-,IU,?4Q
3. 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s24DN4=9bh4+,r
内设机构
办公室 X6~2AV6:5ov48P
法规处 Z4=9QX2;2xR7:7W
发展处 O3=4AN5;6QP1~8A
产权处 F,;3IS,!6Ym9~1Y
企改处 N35Qe,-7Se7:9u
财评处 p2?4cj1;,sL5.4K
考核处 b7;5ay1;3Fw1:8R
监督处 F4+3Ff,-2JN,!3y
企领处 Y4~4uU9.5mW9=8d
党建处 v4:2Pq2?9xd9;4c
人事处 x9;7uB94dz5;2s
机关党委 l95XD3-3nW2!2o
研究中心 K4:5zj7!3hN1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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