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介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于2005年8月,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主要包括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机关内设五科一室:办公室(加挂党委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科(加挂企业改革发展科牌子)、业绩考核科、经营预算科、产权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加挂党委干部科牌子)6个职能科室。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坚持“专业立委”的工作方向,狠抓机关队伍建设,着力推动国企改革、不断强化国资监管,大力拓展国有资产经营,2005—2006年、2007—2008年全省国资监管届度综合考核考评工作中,分别获得三等奖、二等奖的良好成绩。 C5~5cZ5+,yJ6?2C
科室简介
市国资委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H2.3Qo8:9Yw6=7Q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保密、档案、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文件报告、会议材料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工会工作。 y,+,Wl4+6mr,;2E
牵头组织协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促监管企业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345热线"办理;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中心组学习、宣传思想、舆情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联系协调爱国卫生、无偿献血工作;协调组织委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六城同创"、驻村帮扶和社区"三联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T1:,mb3:4ZO8-4u
法制科(企业改革科) 负责法规、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起草、拟订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监管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审核监管企业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对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V9:4ew6;4mR5:7V
负责监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请示报告的办理;负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综治信访、社会治理事项;协调指导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联系企业维稳、扫黑除恶、反恐、反邪教、市场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c6:1RE52bC1-3n
业绩考核科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综合考核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调控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拟订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审核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 Q5+3On,~7RP2;9a
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公务用车管理;协调督促监管企业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H4:3Xd8~9rM1+3y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 拟订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财务监督的制度;承办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日常动态监测的有关工作;综合研究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办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和协调工作;承办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的有关工作。 K2;,uA5~5Wt5,G
负责监管企业融资项目请示报告的办理;负责指导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监管企业财务风险、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和化解工作,加强监管企业财务状况及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工作;联系监管企业招商引资和资本合作、新型工业化、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帮扶、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z9;6DJ32Wa1=,T
产权管理科 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建立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市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企业、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年检、年审、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任期内资产状况审定工作。 X8~30k,?8BB2-3r
负责监管企业担保事项请示报告的办理;负责企业节能减排、生态环境整治及小水电站关闭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k1~3YA,-8TH8+2l
人事科(党员干部科) 负责委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委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对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考察、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监管企业董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和财务总监人选;负责监管企业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指导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承担监管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产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承办有关职称评审等工作;代管市属董事、监事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P3-1mX,.5ev5+1w
负责行业党费的使用管理;协调监管企业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和共青团、妇联、残联、社科联、科协、红十字会等群团工作;指导监管企业的统战、工商联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协调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拥军优属、关工委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W,.20w8~1gn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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