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位于京杭大运河畔,毗邻江南运河第一桥——拱宸桥,院址为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400弄7号。 X98nH3:4Bn37t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1959年改建为拱墅联社检察院,1960年又恢复为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十年动乱”期间,检察权由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取代。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宪法》,重新确认检察制度。同年5至6月,中共杭州市委决定:原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8月25日正式挂牌办公。1990年原拱墅区与半山区合并,原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和原半山区人民检察院合并成立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院址为湖墅北路珠儿潭巷10号,2003年10月迁至现址。恢复重建后的历任检察长为:原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葛成华、李木天、邬谟信,原半山区人民检察院宋正海、吴均文,新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吴均文、郑惠明、邱关林。现任检察长为罗有顺。 S8-2ce9-9Ss3+3O
现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设有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检务保障部、半山检察室、祥符检察室等部门,有检察人员、司法雇员、文员、特保等共108人。 u,:7fV9.2pf2+1V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崇法、务实、传承、致远”的院训,在拱墅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H2=8hL5;10A,;2v
近年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化品质检察实践为着力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2012年以来,蝉联“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省“文明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50余次,连续三年获评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2次荣立市检察系统集体三等功。干警有84人次获得全省检察业务“标兵”、“优秀公诉人”、“优秀女检察官”、“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优秀政工干部”、“检察理论研究先进个人”等省、市级荣誉,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刑事申诉人才库。 f,-7Vg47BH3~2t
十年的检察开荒史与四十年的检察重建史,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也见证了中国民主法治和检察事业的不断进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的发展,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也离不开一代代拱墅检察人的汗水和心血。数十年的磨砺,铸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在当前检察工作职能转型的大背景下,拱墅检察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凝全院之力继续开创检察事业新篇章! T6?6oq3:9hw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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