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简介
【机构职能】 L,-3ut5?2pl9:1B
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拟定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承担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生态准入、统筹协调、监督管理重大环境问题;负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执法、监督管理;配合开展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 T9=7Ws9:3hV74b
【机构设置】 p,=5mO4~2SB,-4h
局内设办公室(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室)、综合科、法规科(宣传教育科)、政工科、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重大流域生态环境科,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科、科技与合作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生态环境应急和信访科(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12个职能科室。 X4=5jr7.2UP6: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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