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简介
工作职能 Y4.3zS1;4NG,~8G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延边州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落实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G27vs9!,AG5=3i
(二)负责全州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州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州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z7;3dF7:1Ck1=4T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全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全州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F3-5rR6!8TE1!8P
(五)负责全州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j,.2tM4~3Ry7-8H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沙化、盐渍化、草原退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全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W9~,Zd2?1iO,!9t
(七)负责核与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k,-5Je2=3qv8+9O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S3:10j2~4jM7~8C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 G5,Tc53lv1=4p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州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A8+9Sy1=5Im4-8g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各县(市)各有关部门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推进督察整改。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E,-,sc7?8oi9:,S
(十二)统一负责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I1~4HK5.5sj,:2X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州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X9?6Md,;7Ni9+6A
(十四)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全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受州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t4;5Ap6:1yk1~9J
(十五)承担生态环境领域的环境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环境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O93GS3.4Kq1+,P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z3=8sm2;2Qh6=,s
(十七)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全州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一负责全州生态环境执法职能。统一负责全州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对县(市)生态环境派出分局实行统一管理。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州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延边。 W1-1Hr5:4A0,.5O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D6.4OG6;5AY,.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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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与宣传教育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后勤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协调办文办会、上传下达等工作。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州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财务、国有固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州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二)大气环境处。负责全州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对各县(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全州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全州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州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 (三)水生态环境处。负责全州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和省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设和组织实施全州重点流域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的流域各地、各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松花江、图们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 (四)土壤生态环境处(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全州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组织制定全州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生态空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五)综合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信访工作。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指导全州核与辐射自动监测站工作。负责全州生态环境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起草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全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实施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县(市)绩效考核,县域考核。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总体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实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组织研究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承担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监督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定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承担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定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环境案件信访接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指导监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州“三线一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检测、检验、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州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县(市)分局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z5.3dG14QU4=8A
直属单位
延边州环境监察支队 e,+6ws2.4I06!9A
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依法监督州本级管辖的企、事业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全州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建议;负责组织指导解决县市重大环境问题,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指导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环境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对下级环境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环境执法监察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和不当的行为提出稽查处理意见等。 T9;2vv8+,Od7?6Q
延边州环境污染监控信息中心 L8-,RI8~9NR3+9g
(一)负责全州“数字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立和运行,建立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数据库,加强全该片环境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传输,为全州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S75vH9+60P5-4v
(二)负责指导全州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报送、通报与信息发布等。 X9.7Hk8.5my6:6g
(三)负责为政府实施有效的环境监督管理和遏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提供控制目标、措施和技术等支持。 z3=9lx,=5bk2~1f
(四)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机动车排气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研究提出全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划和措施关建议。 V1!,Bv2=1WM2:6T
(五)负责全州机动车排气污染减排工作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及预防,对全州各县(市)的机动车排放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年度检测及排气合格证的发放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f68Ms7!7sO7!7b
延边州环境保护应急指挥中心 K4=6ux8+,KN4=2I
(一)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指导全州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负责指导全州突发公共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全州辐射安全服务和固体废物源、危险废弃化学品等应急处置工作; S8:1MX2~3Ig1;3T
(二)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环保方针和政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和规范社会公众有序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保护、环境维权等活动,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环境权益,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W9~1Un51c05=4m
(三)负责与国际组织、环境教育机构、科研院校的联系,承担全州绿色学校和社区的创建及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实施工作。 L7?,wR2.,i04+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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