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位于鹤岗市东山区,辖蔬园乡、东方红乡、新华镇和五个办事处,辖区面积4185平方公里,人口14.1481万。 Q7+,aj6~5GN2~,e
东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0年。办公楼面积1573平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下设蔬园人民法庭、新华人民法庭、东方红人民法庭。 D4:8zG1-8Am,+7w
东山区法院共有编制49名,至2015年底,实有人员41人。其中:法官24人,平均年龄48岁,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其他工作人员17人,平均年龄43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4.11 %。年均办案800余件。 P9;,rc9~3vE3~1m
2011年以来,东山区法院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120余项荣誉。 y1;1vh7;9ey9~,d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 O2+2Xk21Nu5!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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