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1、院情简介: M3~,cy8~6Th3~1f
靖州县人民检察院组建于1955年10月,1978年9月恢复重建。现有内设机构5个,政法专项编制36个。干警34名,包括员额检察官11名,检察官辅助人员13名,法警4名,司法行政人员4名,工勤人员2名。其中,院班子成员6名(含党外副检察长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12名。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0人,大专学历2人。另外,聘用制书记员和司机17名。近年来,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建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先后获得“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档案特级单位”、“怀化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怀化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先后有干警荣获“怀化市刑事执行业务能手”、“怀化市司法公正十佳干警”、“靖州县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f3+6tR1-9Yf7!2L
2、主要职能: C2=4UB3+9or5~3y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F9:9Kc,=7Jz7;2k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D6~1wB5~8op,:7k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a5;5BZ6?2T01.2k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l3.,Dl7!2B05:5o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k7.1z01;1Ie,;1a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q6-3Uz63aY4.3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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