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部门职责 O4?4zE5:,rc4;3Z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a5.7hB7!6vA,;6C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V5-9qJ5;6UL8:8N
(二)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F7-9ll9-9tf6+1h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I8:,IS2~7kA9=8e
(四)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R8=8PO6?5tU,-,I
(五)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Z1;3pz1+1wW1?6s
(六)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p3!7Zx5:6pC9.7l
(七)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c,-3bv2.9uY6!6m
(八)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w6-2Rm4-4eg6?7c
(九)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w2!3Ka7?6Jf5=8o
(十)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u6.4AZ2.7TT8!5M
(十一)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c5~6kn5~4he6:5I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C8?,qp38we,-3x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q,.50F4;8GH5+9w
二、机构设置 q7.1zt9!2mG5?2r
平江县人民检察院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 R4!6JD,~8QU2.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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