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广东潮汕商会简介
哈尔滨市广东潮汕商会经哈尔滨民政局准予成立登记,哈民管批【2011】4号。于2011年4月16日召开成立大会,为哈尔滨与潮汕地区经济发展搭建相互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 G6~9Gq4=8QW89x
目前哈尔滨市广东潮汕商会拥有会员单位百余家,涉及陶瓷业、不锈钢制品业、建筑工程业、包装印刷业、珠宝、服装、餐饮旅游业和房地产开发。商会的职能和任务是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有效的发布各类经济信息,帮助会员解决有关问题,通过商会这个平台,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经贸交流、考察、联谊等活动,提倡会员走出去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业务水平和交际能力,商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经济合作的平台、企业之间共创双赢的中介、团结联谊的纽带。 T6~5dV9.6th6!5X
哈尔滨市广东潮汕商会致力于弘扬潮汕文化,传承潮商精神,做出商会的特色。团结乡亲、增进友谊、服务社会、共谋发展,欢迎全球各地潮团来我会考察交流,共创商会辉煌! x1+2rs6!8gQ7;2N
商会章程
哈尔滨市广东潮汕商会章程 W9-4EI7!3dN32x
w,;4EZ3!5nc5.,d
总则 L,=8uU4:5IT9!7U
第一条 本会名称:哈尔滨市广东潮汕商会;英文名:Chamber of Commerce, haerbinshiguangdong Chaoshan。 W3.9Lh5:,A08.5j
第二条 本会性质:哈尔滨市广东潮汕商会是顺应哈尔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职能部门指导、协调下,由各经营领域的个体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合法社团组织。 O3?8ui22qQ8-5h
第三条 本会宗旨:密切与政府的联系,维护在哈潮汕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合法权益,为潮汕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提供全心全意的服务;引导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守法经营、,开展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潮汕人形象;推动区域间经济协作,整合企业间优势,建立商业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吸引更多的潮汕企业家来哈尔滨投资发展,运用广东潮汕地区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为哈尔滨、广东潮汕地区两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商会的理念是“哈潮企之家,架友谊之桥,做守法之商,谋共进之策” 。 I,-4re3.3Ju4~7Y
第四条 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哈尔滨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哈尔滨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d9~5Ms2=7kj7-9C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哈尔滨市 s6~3UR5-6Aa6?2P
第二章 业务范围 k8:,Yr6?20L6:5F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w7+1AC3-1vj9:7S
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v2~7dy3;6da3=2D
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沟通会员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联系,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r6.9gK3!,fN,-7E
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市场行情和货源组织销售等商业信息,寻找项目合作伙伴服务;协助会员企业与国内外潮商、工商社团、工商企业的联系和合作,促进会员企业的发展壮大。 I2!5Or7;,kF,=9K
(四) 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哈尔滨的开发建设,协助政府开展招商引资,组织会员企业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 J,.7Ac9~7mP92p
(五) 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商务考察,促进会员企业开展内外贸易、经济技术、企业管理和人才培训等合作交流,提升会员企业的品牌形象。 S44sA2?3ct6:1n
(六)推选本会会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帮助会员企业协调关系、疏通渠道,调解矛盾纠纷、排忧解难,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联谊活动,增进感情。 Y8!3YL6?4rm1-1o
(七)创办服务事业和经济实体 k1?6nv,!7Eo3+9P
。 y4!3qF5~6Eh5;6I
第三章 会员 B2;7Ez1?3Wc2-5L
第七条 商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q6~9Jq9:8nE1+6T
第八条 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p1=5YA5~,CE,+1L
(一)广东省潮汕籍人士投资或控股的企业法人或由法人推荐的企业代表;潮汕籍个体经营户 s4!6cL8+1Lr8;5j
(二)拥护商会的章程; F4;6RL4?2wz,;2O
(三)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J7!7YW9~2ti7+3p
(四)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B3:1bb4;,Do5~8o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C2?5Mu2-3FU6.2p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g46vd3~5Pr2.6m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c4~8yc6.2Wu7;3d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q3?9jY6!7Zc1-3A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K7!9bz1=1Wh9.2r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D9+5PA9=9uP6!5T
(二)参加商会组织的活动; b3;9dZ2:6NH27r
(三)获得商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 W6+8lC,-1xZ4?6j
(四)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A3~6As5;6bn8!,S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u3+3qv4+2hZ9=9o
(六)提请本会为其维护合法权益和协助排忧解难。 Y8,Nf9~2NA6.8E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F1-1uE7.5fs7~3V
(一)执行商会决议; E3-3Aw,?3uO4=6Z
(二)维护商会合法权益; A7~1GB2+,AX8+6Y
(三)完成商会交办的工作; r3=4uB1-2r09=9n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z3?8iz2?3pz7+2S
(五)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S6?1dl3!5CB,~9M
(六)积极参加商会活动。 f1.7pP8!3IE,:4p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并交回会员证。 Q1!6KM78ti5:4p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J5+7FD1.4vY,!6S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y3:9cp59yK9+6n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Q1~1Gm8:6Oc1;3f
第十四条 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N8;7lw6+2mZ1~8Q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d5-1sl62sn,.2i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q8-9dl,:4ob6=5L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M8~6aT9.,xm4.4u
(四)决定终止事宜; a6!3wG140C4+6Q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L7!3KR6-,Ky3;6s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R2+7IB1~4Dv1;5h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I5~4bM5;2Jr4:,X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B9+4qg8?2QX3~5U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f2-1dM,3EG7:7K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E5=,dC3?7mR7:8E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 E7.5qo4+2LU,+9v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M1!6vQ6=1XH5-5L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F7:7Zj6?6XN72R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t,?2xE1~8kR3.2t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d6!6Sj1~3PN3=7t
(七)决定设立商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V3-2kQ,+6SH3-7b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S5+,RJ7+8RQ6-1z
(九)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t4~3II9~,JI3!2K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X8=4Hx18Ci6?1x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b1+9Ef8:6Kl3:9E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Q2:3Kh5.4zV5.,N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N45Wq5~9Cu5:9a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需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常务理事全体人员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D4:6oq1!3cg5.2j
第二十二条 商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b4-9yD4:9Tc9+8D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h3=2uo,;8UD,-6P
(二)在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L1+6Tz6~6wu5;3i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c,!,U02~4Wr1=6s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m5?4p081wL83q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F8=8eC8!2Zm3:9q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L8;5Rx5;1xk2:9a
第二十三条 商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V68eY1?7xM5;6R
第二十四条 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l6!4zR3:8sa9~8l
第二十五条 商会会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c,~6pq8=6PM4?4M
第二十六条 商会会长或委托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Z66Nq,~7pl3?70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k7?2cz8;9co,?3c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O97dn1-3O0,!2z
(三)代表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T7~1Mn,!3Zn5+2O
(四)商会实行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的会长分工负责制。 B27DR,1Tn5!4J
第二十七条 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o3?4RX4=1BE56t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y,~6UI69iw96N
(二)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q,=9nq63GR53g
(三)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D,.4rr2+1RJ4+1g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x6:6sQ6?50Y5:1r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j3~8fh,9Pk,;5o
第二十八条 商会经费来源: Q6,Qg6.6Ju9.,H
(一)会费; C,.9TQ,!6S05?2N
(二)捐赠; N7.7Nj9-6hy7?6X
(三)政府资助; g1~3fZ2;9OB4.7d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b4-2D03;1pK8;2J
(五)利息; g,1Nh,-9NT6;5L
(六)创办经济实体企业和利润收入; K1+3Hy2?7by18j
(七)其他合法收入 C9-4lF7;8Tp7;60
第二十九条 商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m3.4uY3.,U08+20
第三十条 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g,.1nS3+3Bo6+9j
第三十一条 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e,;70E,.6MJ6!7R
第三十二条 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Z2;4Ya9.8JY1:5t
第三十三条 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Y,?2qr1;5vN9;2S
第三十四条 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O2;3R01=5jk,.1S
第三十五条 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X4+4wQ7:2iS4:1y
第三十六条 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i9:3zX7?,We6~7c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l1?9cW9~9yt8-2b
第三十七条 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a5?4Rw7-8of4+,P
第三十八条 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B8!3Pa4~6KZ3~8L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h1-3Hb,-3UG17c
第三十九条 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T3.8WE7-7Wa9?9g
第四十条 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r7-9WE4;5Bg7:5i
第四十一条 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H,=3IZ8=2di43C
第四十二条 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L8-2fB2;3Iu3+9i
第四十三条 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k2~3hs9:6vh3;4K
第八章 附则 P5-2Ue43Ig3-5l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哈尔滨市广东潮汕商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i8+7kz5!8YD,?2l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w1;5qI3;3tT9~4p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X8!2up3!9jP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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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03;8TT2-,Pi2=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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