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简介
1997年,原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开发区审判庭,由经济审判二庭管理。2002年7月,菏泽市委决定设立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发区审判庭,属于市中院内部有专门建制的副县级综合庭室,内设三个庭室,专职审理开发区范围内属于中院管辖的各类案件。2005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i4+4o02:3ak4!8Y
2005年11月6日,菏泽市编办批准暂设七个职能部门,规格为副县级,行使基层法院职权,由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菏泽经济开发区共同管理,受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业务上受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 p4.8IV2!8NQ2!4N
2005年12月29日,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2月20日,从各县区法院考选的16名法官到位,法院各项审判业务正式开展。2009年3月,经市编办批准,法院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保留立案庭、行政庭,设立刑一庭、刑二庭(挂少年审判庭牌子)、民一庭、民二庭、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设立执行局,下设执一庭、执二庭;分设监察室和纪检组。 d1:8nM8:9PS91E
历任院长为:王乃忠(2006.1--2007.9)、郑孝义(2007.9至今)。 K6~4hI7-5TH4=3J
菏泽开发区法院现有在编法官干警45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律硕士7人。建院以来,开发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强审判管理,狠抓案件质量,落实案件质量集体把关制度,坚持传统文化学习,以科技手段武装法官干警,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部审判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连续5年蝉联省级文明机关(单位),在全市法院首创为裁判文书加装国徽封面,裁判文书及卷宗质量多年名列全市前茅,先后被评为“省特级档案室”、“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全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等,涌现了“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和全省“公正执法标兵”等一大批先进个人。 L,=2qr2+8wZ8-,k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