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简介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及发展概况 W2?5Wn4-4yS4=4i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是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目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处(机关党总支)、计划稽核处、会计核算处、归集处、个贷管理处、项目贷款管理处、法规处(监督检查处)、业务指导处、信息技术处10个处室,下设个人贷款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船营、昌邑、龙潭、丰满4个市区分中心和永吉、磐石、桦甸、舒兰、蛟河5个县(市)分中心,负责人:何桂荣。 U7:5fY4;4Cc2,L
一、中心主要职能 s5;,Ap9.7TH1!,p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心有7项职能: y,-8jQ4;9rO1.2j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z7;8Ff6:,rg6=8i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n6?2uQ2=4GV3.,M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W15yo1-3nX52c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T4+2XO6?5FG8.5Y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P2:4US,!8RD1!1Q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y8=2JY1~2Ca5.6z
(七)承办上级机关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d9?8Np2?9FS,-3n
二、中心发展概况 d6?3sH9:1FK6~10
近年来,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住建部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管委会决议和中心“双百双十”绩效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突破、创新、规范、发展”的管理运营理念,牢固树立以服务缴存职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惠民为宗旨,围绕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了“运营体制科学合理、业务模式高效便民、服务网点布局完善、操作系统支撑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推动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职工满意度,中心立足政策惠民,创新服务便民,借力金融助民,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W7!1N05:1dU2+2q
截至2019年末,全年归集公积金总额51.82亿元,同比增长12.71%,累计归集公积金449.73亿元,归集余额170.52亿元。全年提取公积金40.59亿元,同比增长2.92%,累计提取公积金279.21亿元,占归集总额的62.08%。全年发放个贷34.27亿元(其中“公转商”贷款9.05亿元),同比增长1.54%,累计为12.89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268.62亿元,支持住房消费面积1180.22万平方米,个贷余额161亿元;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19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面积15.2万平方米(2300套),当年为缴存职工年度计息2.3亿元,累计为职工计息22.41亿元,累计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9亿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2.62亿元。我市公积金个贷率达94.42%,资金安全率为100%。 u790e,?,AL12J
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中心自身行业形象也进一步确立。中心机关党总支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标兵”;在市直机关举行的运动会上取得拔河比赛第二名并获得精神文明奖励;个贷中心被评为“江城青年优质文明服务竞赛示范集体”;1人被评为全市“百名十佳”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之“十佳窗口服务标兵”,另外还有6个集体和2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v3;2kr2;5tz8:8V
展望未来,中心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突破、创新、规范、发展”的运营理念,持续深入“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服务转型升级,规范管理提升效能,强化执行狠抓落实,实现我市公积金管理工作有创新,服务效率大提升。 s1-4Uy,:4rM7:5x
机构职能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 k,!5rX4:9fI3:1m
办公室 P5=5xk71Kt6;4l
负责中心政务综合及协调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文秘、机要、保密和各类文电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协调处理及重点工作督办;负责中心综合性调研及信息工作;负责中心政务公开及OA网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政策宣传工作;负责中心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业务大厅多媒体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中心资产管理、行政管理、节能管理、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i2-8ht5~8br9;20
人事监察处(机关党总支) I5+7DJ6=7fm,.1S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和中心党组的决议;负责中心重大政治活动和政治学习的计划制定、组织和实施,抓好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各党支部工作并组织制定党内各项制度;负责党员的组织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职称管理政策规定,并拟定相应内部制度办法;负责组织干部职工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定和保管;负责机构编制、人员岗位和人才工作;负责中心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核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员工资核定、职称评聘、干部继续教育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绩效目标制定及考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交办其他工作。 h7;5kK,6ji2;,T
计划稽核处 f1;3RB5-4bs,-8V
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及中长期各项计划指标和发展规划的编制、下达及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各部门年度及月、季业务指标的制定及下达;负责中心数据集合统计;负责中心会计核算及经费财务相关制度的制订;负责中心公积金财务、经费财务预决算的编制;负责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平衡及调度计划编制,下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年度计息、结账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及协调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负责中心资产保全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综合调研运行分析和年度社会公告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中心分支机构公积金财务、经费财务业务及培训财务工作人员。 J1:4tA81nr6;9j
会计核算处 o5=8Xg6~6bt8?6f
负责贯彻落实会计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负责中心公积金财务预、决算编制执行及参与公积金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公积金归集、使用、收支、分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公积金账户设立、撤销及财务印鉴、支票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业务报表编制及综合分析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调拨工作;负责对受托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的核算、手续费给付及对账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分支机构公积金会计核算及培训财务人员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建立、保管、移交工作。 D6~,NX,~6SQ9-1m
归集处 e1-,ZO3~3KX8,V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制度制定、组织实施及归集、提取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计划和规范业务流程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归集、催建催缴、开户、变更、缓缴、补缴、封存、销户、分摊管理、授权和审验工作;负责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和年度核验组织工作;负责缴存单位、职工信息分类清理、规范、集合、比对工作;负责公积金制度扩面和单位专管员管理、培训组织工作;负责委托银行制度扩面协议签订、考核工作;负责公积金提取、归集统计、分析和调研工作;负责分支机构提取、归集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负责中心分支机构工作规范制定,业务综合协调工作。 z3;3Ni7?7BK72x
个贷管理处 f78BF6;9cg7=7X
负责公积金个贷政策及操作规程的制订及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个贷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分解落实;负责分支机构个贷业务经办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协议签定、代办员培训及银行委托贷款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开发企业项目、楼盘审核勘查和协议签定工作;负责国债管理和个贷回收情况的监管;负责贷款代扣业务的组织推进和贷款贴息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负责制定项目贷款制度、编制项目贷款计划、审核贷款建设项目,组织项目贷款发放、监管、回收、归档等工作;负责审贷委员会工作及驻场银行、中介机构的协调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个贷统计及调研分析;负责对分支机构个贷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H33lW9-5hF2!8L
项目贷款管理处 S5.6Yb4!30P5?4o
负责全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业务(以下简称项目贷款)。负责编制项目贷款年度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拟定建设项目及贷款额度。负责拟定受委托银行,与取得承办资格的受托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委托协议。负责受理项目贷款申请。负责与受托银行、借款人签订项目贷款借款合同、项目贷款抵押合同、建设项目资金封闭管理协议。负责项目销(预)售资金的回笼监督和项目封闭账户内的资金管理,及时回笼到该监管账户。负责项目贷款抵押物的管理,按约定与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抵押登记手续。负责合同履约情况跟踪及贷款催收工作,监督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负责催收逾期项目贷款。 w3~5CJ1-9vS7,E
法规处(监督检查处) w,!9zf93Dl2;5y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综合草拟、备案、宣传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贷违规违法行为和骗支、套支公积金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移送工作;负责中心法律文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中心执法人员管理及培训工作;负责改制企业住房公积金问题协调处理;负责对经催建催缴仍不建缴单位的立案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配合做好中心资产保全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信访工作。 a2:,zM7?4hG2-1y
业务指导处 G7+6pH33TK27v
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及中心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中心部门及岗位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行政效能和行风建设情况;负责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来访和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调查处理;负责中心廉政风险、业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中心服务标准制定及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廉政建设和服务质量考核工作;负责中心业务参数管理及柜员身份管理工作。 o,=9AM,?,BS4+9N
信息技术处 u,7Kb2.2JN3;2x
负责中心计算机信息化系统方案的制定、开发与实施;负责中心计算机业务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方案制定、开发、升级及软、硬件设备管理;负责协助作好中心网站开发、管理、更新和发布电子信息;负责制定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信息记载、存储和安全备份;负责承办住房公积金日终业务工作;负责承办中心柜员号确定及变更工作;负责硬件设备采购选型及安装调试验收;负责系统软件、工具软件、技术资料的购置及管理;负责中心监控系统、广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自助式服务设备的分布设立计划及管理维护;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及灾备中心管理;负责计算机业务、使用的培训、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各类业务专线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作好业务大厅多媒体宣传工作和对计算机系统有关业务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v5~4cw7~4ob8:3L
个人贷款中心 R6?7sI6~8iT9:8o
负责市区及开发区开发项目、楼盘资料的收集、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公积金个贷业务录入、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贷抵押管理、权证维护、抵押品管理及抵押注销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回收及逾期催收工作;负责开发商保证金扣划及返还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档案归档工作;负责中心个贷统计报表工作;负责贷款资金申请划拨及配合做好贷款业务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市区及开发区公积金个贷业务组织、推进以及个人人员培训工作。 o2;5Fu8:2gq,-7p
客户服务中心 09=,iN9~7uh,~4v
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服务;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业务咨询;负责回复单位和职工网上各类问题;负责网上预约业务的受理、分流;负责受理单位和职工各类投诉;负责联名卡和网上业务大厅管理及单位、个人会员制度建立、流程统一、培训、统计工作;负责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日常管理及信息推送更新工作。 N9!7ZL7.8Dx8+9k
船营、昌邑、龙潭、丰满4个市区分中心 r64Nk2+7Ql75i
负责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催建催缴、开户、变更、汇缴、缓缴、补缴、封存、销户业务受理经办工作;负责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和年检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理、初审、面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案件移交工作;负责公积金归集、提取统计工作;负责记载职工二三级账及对账、结账、扎账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公积金提取;负责联名卡数据清理、绑定及发放工作;负责业务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h61YO1!4kF7.1Z
永吉、磐石、桦甸、舒兰、蛟河5个县(市)分中心 h6!9dR6!5dU2!1L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公积金归集、催建催缴、开户、变更、汇缴、缓缴、补缴、封存、销户、记载职工明细账;负责办理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和年检;负责执法监察和案件移交工作;负责联名卡数据清理、绑定和发放工作;负责公积金提取、个贷审核受理和贷后管理;负责开发项目、楼盘资料的收集、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公积金财务核算和会计报表;负责公积金业务统计和各类档案归档立卷;负责区域缴存单位专管员、银行经办人员培训;负责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信访工作。 F4+3xs1!2gj5=7h
发展业绩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发展概况 N5~3zK9;8rQ1~2e
2019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管委会决策指导下,全面贯彻住建部和省、市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通过规范管理,创新服务,尽责担当,真抓实干,持续加大“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2019年,全年归集公积金总额51.82亿元,同比增长12.71%,累计归集公积金449.73亿元,归集余额170.52亿元。全年提取公积金40.59亿元,同比增长2.92%,累计提取公积金279.21亿元,占归集总额的62.08%。全年发放个贷34.27亿元(其中“公转商”贷款9.05亿元),同比增长1.54%,累计为12.89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268.62亿元,支持住房消费面积1180.22万平方米,个贷余额161亿元;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19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面积15.2万平方米(2300套),当年为缴存职工年度计息2.3亿元,累计为职工计息22.41亿元,累计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9亿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2.62亿元。我市公积金个贷率达94.42%,资金安全率为100%。 O1?6KQ5.7sw46I
——稳步推进制度覆盖,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一是深入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坚持以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为宗旨,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先易后难、逐步提高”的原则,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主动“下沉”,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深度入企走访,积极宣传引导,开展制度惠民,加强规范管理,严格依法保障,2019年共走访1041家单位,新增开户单位484家,新增开户2.4万人,增加缴存额1.08亿元。通过强化催建催缴,市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3000余名职工补缴2013年至2019年住房公积金共计1.28亿元,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为2500余名职工补缴2015年至2019年住房公积金共计0.9亿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推进劳务派遣单位建制扩面。坚持柔性执法原则,突出发挥制度普惠优势,着力在劳务派遣单位建制上下功夫。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已建制97家,占劳务派遣单位总数的78%,近1.7万劳务派遣职工被纳入到公积金制度保障中,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企业职工队伍达到了相对稳定,真正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三是严格规范调基调比工作。按照我市《关于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规范基数比例调整,全年为5189家单位33万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年缴存额增加2.2亿元,为我市公积金制度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8;3lX9:3OZ1;6S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拓宽惠民保障渠道。一是集成服务助力“最多跑一次”。通过加快服务职能转变,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力推进公积金“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市政府纳入统一管理,完成“多门”向“一门”转变要求,目前船营分中心、龙潭分中心、丰满分中心、昌邑分中心、桦甸分中心已分别进驻所属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高了公积金惠民效率和服务透明度。二是创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创新贷款直放模式,简化贷款发放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效率,贷款资金通过结算平台全部实现直放,职工还款无须前往受托银行,仅需在公积金服务大厅通过结算平台还款即可,实现了高效安全“秒速”到账;创新商业按揭贷款冲还贷业务,免除商贷职工“一年一提”业务办理,实现了由每年“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利民便民服务目标。三是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进贷款业务在市区范围内全部实现自办改革,统一贷款业务标准化管理。目前,外县(市)蛟河、磐石、永吉、桦甸分中心已通过试点推广实现了贷款业务自助办理,实现了贷款业务直通“最多跑一次”。 w42nv1;5qK3-7g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科技助力高效便民。一是顺利完成住建部数据平台接入工作。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差异性分析、存量数据清理、系统开发测试等工作,已于2019年5月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是非建行系统第一家完成数据平台接入的中心,实现了与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交换共享,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职工能及时享受个税抵扣的优惠政策,为缴存职工提供了增值服务。二是推进系统改造,升级惠民项目。依托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资金结算应用系统,通过需求研讨、开发、测试、培训工作,公积金贷款直接放款业务和商业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已正式上线使用并平稳运行,拓展和丰富了职工业务办理的渠道及内容。三是成功对接省综合服务平台。根据省住建厅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要求,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29服务热线及短信服务、微信、微博等服务渠道已于2019年7月全部接入省综合服务平台,加快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了服务平台功能,丰富了线上业务办理种类,有效提高了业务办理离柜率,切实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服务便捷度。 e3+3wy3?2DT,~,X
——优化服务管理方式,彰显真诚为民情怀。一是开展综合业务服务竞赛。聚焦新时期群众对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新需求,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风采”主题服务竞赛活动,通过日常柜面巡视、电子监控、部门评比,行为规范,提升了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增强了窗口服务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二是快速推进单位业务全程网上办。深入贯彻 “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促进“最多跑一次”纵深推进,以“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为目标,以新版“网上办事大厅”上线为契机,共开展了12期专管员线上业务培训班,培训单位600家,推进了单位业务向服务“不见面”、办事“零跑路”转变。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了公积金服务从“智能型”向“智慧型”的提档升级。三是强化服务监督管理。通过服务全流程监控、提醒纠错、投诉处理等多项综合性监督功能,做到了精准监督到位,发现问题即整即改;按照《义务监督员实施办法》开展社会义务监督员培训,制定《缴存职工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多举措主动接受社会对中心服务体系的全面监督。 r8:6lr2~4ov8;1m
——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资金管理稳健安全。一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彰显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原则,强化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进一步满足职工刚需住房消费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继续施行贷款发放轮候和“公转商贴息贷款”举措,以缓解个贷资金流动性不足矛盾;规范“三重一大”备案制度,明确备案事项、备案程序、备案要求和备案监督,制定《电子稽查工作制度》,明确稽查范围、稽查时间、稽查程序等事项,充分运用电子化稽查手段,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全方位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完善风险防控举措。高效配合国家审计署运用大数据对中心2017年至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业务运行模式的全面审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避免遗漏,不留死角”原则,全面梳理各类业务办理要件,精准查找涉及廉政类、业务办理类、管理类风险点共计131个,制定256条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规范了业务管理授权,完善了权力的制衡机制,健全了内部管理的监督方式,提高了中心业务管理的抗风险能力;根据管委会决议,对有关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化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压力,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开展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持源头治理、行业治理、依法治理原则,以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为重点,成立专班负责,深入开展针对中介机构的走访警示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走访50余家单位,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建立完善举报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强化防范应对措施,严厉打击了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类涉黑涉恶乱象行为。 i6=4yP1:6nW6!3I
——转变作风强基固本,合力建设优秀团队。一是高标准做好政治巡察反馈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从严整改。突出问题导向,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9项,确保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接受市委政治巡察,不回避、不护短,自觉把市委政治巡察转化为振奋精神、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突出党建领航,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注重统筹结合,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承诺践诺和讲党课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初心使命,推进了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及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开展强责、提质、创标“双百双争”活动,推进建功“十三五”主题实践,打造“五好一满意”党支部,选树优秀党支部和党员标杆,突出了党员建功立业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四个一”系列活动,提高了党员党性意识,增强了党组织凝聚力;开展“一进双推”、“三联三促”、“双城同创”等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百姓、服务民生热情。三是深入推进“扶贫攻坚”活动。积极投入资金,加强基础建设,全年投入项目帮扶资金16万元,完善前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改造村会议室、安装扩音器;深入开展“消费扶贫”项目,积极宣传推广农副产品,购买扶贫豆油、生鸡、鸡蛋等价值6.5万元;制定“一户一策”措施,开展精准扶贫,为33户贫困户送慰问金、慰问品、养殖补助款、房屋改造补助款等共计7万余元。截止2019年底,已有31户,58人达到脱贫标准,脱贫户脱贫比例达97%。 k2-2je9?1Yf6:7d
通过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增强了职工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了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中心机关党总支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标兵;在市直机关举行的运动会上取得拔河比赛第二名并获得精神文明奖励;个贷中心被评为“江城青年优质文明服务竞赛示范集体”;1人被评为全市“百名十佳”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之“十佳窗口服务标兵”,另外还有6个集体和2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这些荣誉和成绩的取得极大的激发了全体员工的爱岗敬业、拼搏进取的热情。 B6?1EE8?4jZ5-1l
管委会介绍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是管委会)是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管委会实行委员制,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聘任,管委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第四届管委会由17人组成。管委会委员中,设立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管委会委员构成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房产、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 l3!9MT9;9jS8!1v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立以来,认真履行管理决策责任,按章程规定定期组织工作会议,有效地对公积金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发挥了决策机构应尽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b5;,oW9+9rV1?7T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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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 案 ) l3+5UV9?2hh,!1x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n8+7em2-7jk7:,w
第一章 总 则 J,!8NA7-7dG8,X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成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H3.2Wh2;5QI3;,N
第二条 管委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依法自主决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H9?,Os5.5kg4-8a
第三条 管委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管委会委员、执行决议的部门或单位均有权向省建设厅报告,求得答复。 g6=8gm5;6Or3:,h
第二章 组织机构 g2.90f2:4uH,?9u
第四条 管委会组成。管委会实行委员制,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聘任,应当由具备履行职责能力,能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的人担任。 z1+1Ev,.7GD9=,Q
第五条 管委会由25人组成。管委会委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房产、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 V9-4uu9-6sK8:1m
第六条 职工代表和单位代表名额,要根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分配。单位代表要兼顾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市)。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推选产生。 V92FC9:8jn6:4d
第七条 管委会日常的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由房改办承担。 U93ew6+1GP82k
第八条 管委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三届。委员由人民政府聘任,委员均为兼职,不享受津贴。 S8-6if3=2Ep7;4s
第九条 管委会设立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经全体委员推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j5-8zK4-7pG1?3R
第三章 职 责 E6?4gD8;2FS,?3i
第十条 管委会的职责范围 L2=2Vn1!3fO4!9d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l3-4TC2?6kM1~6z
2、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s5~6qC2=8hU2:6p
3、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o1?4hD3+8qX2.8O
4、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C,+6Tf6~5hW,~2q
5、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I7:8cO,;7Xg,.2F
6、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u35ph6~,lw4:8v
7、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a9.7rq,.3TN,~6T
8、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情况审计的通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M8.5TF3.5xT,?9J
9、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B5~1VR45wa9?1W
10、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a5!1IJ2~7vl,~8w
11、推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w1~7Xz3?2cv76b
12、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i7~20O5;90W,.1a
第四章 会议制度 d3?2eG72kB3~3w
第十一条 管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由主任委员或部分委员联合提议,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委托一位副主任委员主持。 y1;5al1:9Tl4=1G
第十二条 会议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出席,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委托熟悉情况的有关人员携其书面意见参加会议,受委托人不享有表决权。 T,:4xl4~6eh6=6v
第十三条 管委会实行民主决策,委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对有关事项的决策实行表决制,一般性事宜实行举手表决,重大事宜实行投票表决,需要哪种形式表决,由主持会议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决定。决议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管委会对有关事项的审议情况、表决结果和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R5+,xI2~3gs,:9t
第十四条 管委会决议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及上级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T7;3eY5;9BU6;5J
第五章 义 务 h2~8PY1.7IY5+9H
第十五条 管委会委员应当恪尽职守,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不称职的委员,管委会提出建议,由市政府予以解聘并更换。 n3;5mD7~2xC3!2o
第六章 附 则 b6.1ey1~8qy7-8a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委委会负责解释。 A9+8Bv9?3Fg2: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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