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机构 S56wY8.,lm1:1K
- 办公室 p4;6CJ69lo5:9y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负责技术信息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v6.8Lc6?4Vy3?5s
- 政治部 u,=9JG5~8KQ9?3U
负责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对接检察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的相关工作。 N4;9lB1-4LW,-,J
- 第一检察部(普通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 B,:,ye2:1Wv6+8K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相关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 T1,ff,~,sq3+3p
- 第二检察部(职务和经济犯罪检察) W61Lg9;1nw3:4n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负责相关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l5-8Io8?7Pw7!9m
- 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 y5;,rd3:7DJ4?4y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B4=5Iv1:9cB9:6C
- 第四检察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 E6?5mo,;1Jr6!8K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农安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农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d6-2eC,5dF5=4P
- 第五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 n1;2dS,=3XH6;7D
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u,-4np38dK8~9T
- 综合业务部 V35JS72fY1:5y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指导。负责统一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协调办案部门开展阅卷、会见等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对接法学会的相关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图书资料室。负责司法档案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各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对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接受外部监督工作,联系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组织协调和督办相关交办案件、事项。组织协调检务公开等工作。 x7:6gb2.3YB3;9S
- 司法警察大队 T1;1dD,=6YV,+1g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和训练工作。管理办案工作区和警用装备。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协助司法办案,提供警务保障。 I,!7Qq,:4Jh4;4T
- 机关党委 z6+5FD2?,hY7;9x
负责本院党群工作。统筹工、青、妇、群众组织及统战等工作。组织、对接县直机关绩效考评和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y3.6ab3-8pU6+2V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