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创建于1984年10月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敬山宫1号,全院有大、中、小审判庭10个,大小会议室6个,标准办公室80多个;全院现有人员85名,正式在编人员69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1人,占1%;大学本科学历68人,占80%;大专学历10人,占12%;高中、中专学历6人,占7%。 y4:9w07=1jG7.1p
机构设置
现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刑庭(挂少年犯罪审判庭牌子)、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司法警察大队(执行二庭)、司法行政科、司法鉴定室、执行监督庭、司法调解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与审判监督庭合署)、畲乡巡回人民法庭、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共计18个内设机构。 s6=9Xk9~6Wu5:6C
法院建设
一、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保障治水行动有序推进。景宁境内多山谷,溪流落差大,水力资源丰富,早在2004年就被水利部命名为“中国农村水电之乡”。为提高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该院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保障治水行动有序推进。二、会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深化劳动争议纠纷“诉调衔接”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景宁法院会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深化劳动争议纠纷“诉调衔接”机制,以妥善应对景宁县涉外来务工人员劳动争议纠纷多、牵涉面大、群体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等情况。主要做法:一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双方均指定专人负责,排摸涉外来务工人员劳动争议纠纷情况,设立专门管理台账,并快速反馈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做好纠纷化解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建立联动解决机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前,双方共同制定化解方案,由法院干警负责“析法理、讲道理”,劳动监察人员负责“说情理、明事理”,积极配合做工作,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出发,促使双方化解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三、会同县检察院建立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庭前会议案件范围。涉及重大贪污、受贿、渎职类犯罪案件、被告人人数在四人以上且一人以上明确不认罪的、公诉人建议或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案件,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二是规范庭前会议启动程序。明确公诉人建议召开的、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求召开的、人民法院决定召开的三类启动庭前会议的各个关键环节及相应的期限管控,并规定庭前会议须于案件开庭审理二日前召开。三是明确庭前会议主要内容。要求控辩双方针对案件管辖是否合法、有无非法证据须排除要求、有无证人须出庭作证等六项内容发表各自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该制度还对参加庭前会议人员、庭前会议流程、庭前会议记录归档等作了具体规定。 四、借助信息化技术推进司法公开。主要做法:一是建成电子化信息公开平台。整合法院所有公开信息,建成法院电子信息公开平台,在法院正门厅左侧设立触屏式法院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众可通过该电子平台了解法院的机构设置、干警身份等信息,查询案件审理执行情况。二是启用户外LED屏幕。投资20余万元建成屏幕面积达20平方米户外LED屏幕,用于实时公开开庭信息、滚动发布诉讼指南、定期直播庭审实况、择时宣传法院文化。三是开通新浪官方微博。充分利用微博平台开展法院工作,如发布法院工作信息、及时解读司法政策、回应公众质疑、直播案件庭审、收集公众对司法的建议和意见等,让司法公开更加透明、公正。四是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加强普法知识短信的编发工作,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点、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审理情况、法院创新的工作机制等编成短信适时向社会公众发送。 五、建立类案处理机制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为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景宁法院建立类案处理机制全力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并指定三名刑事审判资深法官成立专门的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小组,成效明显。主要做法:一是区别案件类型。明确将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涉嫌犯罪的;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涉嫌犯罪的;严重疾病患者或者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涉嫌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过失犯;因亲友、邻里等之间的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已经就民事赔偿、化解矛盾等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具有中止、未遂、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案件以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等八类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二是建立特殊通道。公、检、法三家设立专门联络人员,及时沟通解决轻微刑事案件诉讼过程发生问题,并要求立案庭在收到检察机关盖有“快速办理”字样的卷宗,或者认为应当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当日完成立案审查并移送审理小组。审理小组当日分案,并要求承办人2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达。三是实行类案专审。结合八类轻微刑事案件的特点以及法官的审判经验,将八类案件进行进一步分工,要求审判小组的每位法官负责审理其中的2-3类案件,形成相对固定的类案专门工作机制。同时,对类案实行相对集中审理,并依法简化开庭时的讯问、证据出示、法庭辩论环节,统一轻微刑事案件判决书模板,简化裁判文书签发程序等,以提高工作效率,统一轻微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六、加强队伍建设,营造“以事业留人、以感情暖人”软环境。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干警生活保障。修建法官公寓,为10余名外地干警解决住房问题,建立干警食堂、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篮球场、健身房等设施,千方百计解决干警后顾之忧。二是注重法院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法官授职典礼”、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篮球比赛、作风体能训练周、庭审观摩比赛、书记员业务竞赛等活动,浓厚法院文化氛围,不断强强化干警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尊荣感。三是重视干警提拔培养。加强人才激励,在用好不同年龄段干部的同时,量才用人,大胆提拔年轻干部,近三年共提拔11名35周岁以下干警到法院中层岗位。四是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干警流动管理确保干警队伍稳定的意见》,对法院干警申请调离条件、调动事项的办理程序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遏制人才非正常外流。七、建立综合部门法官参与办案制度。主要做法:一是明确参与对象。为减轻一线法官压力,同时锻炼综合部门法官的业务能力,该院要求政治处、办公室等综合部门50周岁以下、非担任中层正职的法官均参与办案。二是明确办案数量。要求综合部门法官每年每人主审或主执案件不少于5件,参与审理或执行案件不少于10件。三是加强考核管理。由审管办负责统计综合部门法官参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等情况,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 八、制定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确保院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各部门每周组织1次集中学习,分管领导每月参加1次部门学习,每季度组织1次全员干警集体学习等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强化走访联络。落实定期走访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走访群众不少于3户,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每年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对象不少于2次,并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悉心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强化亲历亲为。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确定班子成员全年主办案件最低任务指标,其中院长、政治处主任每年不少于2件,副院长不少于6件,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不少于12件。四是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干警交心谈心制度,要求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的干警交心谈心每月不少于1次,其他干警每年不少于2次,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适时开展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主动融入,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九、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主要做法:一是细化参审流程。综合考虑人民陪审员工作经历、生活阅历、兴趣特长等情况,将现有的43名陪审员分为5个陪审小组,分别参与陪审刑事、民事、商事、涉少数民族、涉未成年或妇女等五类案件。目前,陪审员共参与一审案件审理210件230人,陪审率100%。二是拓宽工作领域。除参与案件庭审之外,根据案件情况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评查、诉讼调解、判后答疑等活动,以便利用陪审员的生活经验和民间智慧,以群众易懂、易信得语言解读法律,促进案结事了。目前,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办案9件,诉前调解12件,化解信访案件5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将陪审员培训工作纳入法官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开展以法官职责和权力、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为内容的初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以及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共8次,开展新老人民陪审员之间的传帮带以及与法官之间的交流互动共35次,以强化陪审员业务组织,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加强考核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动态考核机制、陪审征询机制和廉政档案,为陪审员设立电子档案,着重就陪审案件的数量、出庭率、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内容进行考核,激励陪审员认真履职。 t3!5AO7:8OI4-3o
所获荣誉
近年来,景宁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2个次,个人二等功1人次,集体三等功6个次,个人三等功26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百家调解能手”、“全省优秀司法警察”等先进典型;先后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优秀法院”、浙江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先进法院、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两年荣获丽水市中院年度考核一等奖、连续两年荣获景宁县创业创新奖、景宁县“全面优胜奖”。三年来共有36个集体、66人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奖励与表彰。 O8;6qd6~6oS5:3k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