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简介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是地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区西北部的基层人民法院。始建于1911年的天桥,横跨津浦、胶济两条铁路线,气势雄伟、连接南北,天桥区由此得名。济南著名景观“齐烟九点”中的凤凰山、标山、北马鞍山、粟山、药山、鹊山以及由24处泉池组成的五龙潭公园、依金牛山而建的济南动物园等皆在本区内,黄河蜿蜒过境,自然、人文景观众多;火车站、汽车站两大交通枢纽聚集,有北园大街、济泺路、明湖西(北)路等86条交通干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辖区现有常住人口51万,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众多,商贸繁荣,是济南市的中心城区之一。 g2!7MB3:8Fj6~7y
1955年7月15日,天桥区人民法院前身济南市第四区人民法院成立,同年10月,变更为现名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法院于1995年迁至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现有审判办公综合楼两座,档案综合楼一处,总建筑面积达到了11000平方米。设有大、中、小审判法庭10处,配有会议室、立案信访大厅、档案库房等专门用房;并配备了电子公告栏、安检门、电子监控等设备,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网上审判管理和网上办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 03!4Jc2;2gy2!8S
2015年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首批员额法官41人,2019年落实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政治部、执行局、综合办公室、立案庭(挂诉讼服务中心牌子)、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挂综合审判庭牌子)、审判管理办公室(挂研究室牌子)、司法警察大队、北园法庭、大桥法庭12个部门。 M4=2Cp5:8l0,~5C
天桥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法院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强化对标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市委工作体系,按照区委工作部署,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P7;,GU2+5lt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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