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简介
江汉大学关于调整 v1!5Kp8;9eT1?5g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职能的通知 a1.3aS25yx8.7z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K9:,vb98gS8+7z
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将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调整为学校处级建制管理机构,负责对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进行质量监控、督导和评估。主要职责是: S1?4Pm,.4vc,+4s
1.负责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正常运行;组织日常教学质量检查等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Q,?8yO94oO5;7c
2.负责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A4.3ks,+7Sv,?,T
3.负责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 D3!9sz5?9uB6+2n
4.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 O1,O05.6Dk,1d
5.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s4;8Ug8=,Rg3.5P
6.做好校院两级督导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P,-2Qv34xn8?4J
7.负责本科教学各类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自我评估、教学专项评估和专业认证等工作。 g3:50U8+6vH9:5f
8.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和研究,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对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A4;,Ws,:6gv8+3C
9.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信息,编制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简报,为校领导、学院及相关部门提供教学改革和研究咨询服务。 g3~5jA7+7od5-4q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2!9Vu,;5Eq7=7E
(2018年4月18日) g8:3Qa2;2fK3!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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