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科网(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介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合组织。江西省社联成立于1958年,文革期间因故撤消。1980年5月,省委批准恢复社联工作,并于1980年第三次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后,改为江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1994年与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实行合署办公,2009年7月,根据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大局和理顺管理体制的需要,省委决定省社联、省社科院分设。 O3+,Li3~9XI4+1K
江西省社联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现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共计49人,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学会工作与组织联络处、省社科规划办、社科普及开发管理处、智库建设与成果管理处等6个处级机构;下属省社联学术中心一个正处级事业单位,主办的刊物有《老区建设》、《苏区研究》及《智库成果专报》。 k9!7AC2-,Qn3;4f
组织机构
办公室 N22BX1-3NU2+,X
机关党委(人事处) a4:3xI2.5YP,-1T
学会工作与组织联络处 x2-9OQ8!2OF,1b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k1.9UM,;9fM,:2t
社科普及开发管理处 h4~5gb7?8kd,~5j
智库建设与成果管理处 I9.2nj23Ei7~3o
省社联学术中心 U6~7zZ2+,aM7!8L
社科联章程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2020年11月) o4:2Ib8=8wI4!9g
第一章 总则 I9~4Sm9=1GV3?8k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江西省社联。英文译名:Jiangxi Federation of Social Science Circles,缩写为JXFSSC。 h4:4VX8+9lr4.1O
第二条 本会是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合组织,是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之家,具有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业务主管职能。 M99YA3~3sn5.6e
第三条 本会宗旨为团结和组织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促进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党和政府决策、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D1~5ds9~8tF6:9C
第四条 坚持党对本会的领导,党组在本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健全完善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指导本会工作机构和所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 A14dQ9+1ie6=,T
第二章 任务 K1+5fr6+,cF,!6r
第五条 本会任务 w4~6vD9?3FK3;5L
(一)依法对省属社会科学学术社团、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设区市、高校、企业社联工作。 p6.,RE5?7zn6;8W
(二)组织、协调、推动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q2~6KS6=3Rl2.6Z
(三)贯彻落实《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依法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u5.4bk5:2Wg7!9R
(四)促进智库建设,开展国情省情调研,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V4~1JU4?,Gd8~,O
(五)组织和推动理论工作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和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和协作。 C3:,qn,3sU1+1h
(六)开展全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表彰全省社会科学先进集体和个人。 h2:7nY7~9VC8~1d
(七)制定和落实全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承担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和管理,负责全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J8:8Dt,:8YO4:2r
(八)加强社会科学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科学人才培养。 H9-8Bn,~8GK6?,F
(九)积极反映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T97CB2~90j,?2G
(十)办好会刊,组织编辑社会科学研究与普及的有关图书、期刊、资料,用好新媒体。 G5.,Id8+4lS98d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v6-6aE7!6Pi9:3t
第三章 会员 03.8es3;3kO5-9g
第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依法成立的省属社会科学学术团体、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设区市社联、高校社联和企业社联,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 Z7;,VL9-3VN2+6F
第七条 会员权利 07:4Pu8+5FG3;1e
(一)根据本会章程,依法开展社会科学学术活动。 k7!1YB3~9pt,!,0
(二)按照民主程序,推选出席本会代表大会的代表,享有大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H,?,Tn4,LK96y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研究、社科普及和咨询服务等活动。 B8~6wT4~6GX4-9H
(四)向本会申请开展学术活动的必要支持和帮助。 t1=4fh4~1Zk6!8M
(五)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P5?1HD2-8rx74F
(六)退出本会。 P3~6mQ9;9nc53t
第八条 会员义务 e3-8ZN5-6pX1:3D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I,;8mD,;2eO7-5u
(二)接受并完成本会部署或委托的任务。 i6.2hb7.,rW7~2a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E7+3Tr4?3Tn5+1w
(四)向本会提供学术信息资料,推介优秀科研成果和优秀社科人才。 O7-7wi5~9jJ7~1d
(五)向本会报告工作。 V9-5fz6=9cC1-9F
第九条 会员因故退会应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按有关程序办理。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被社团登记机关取缔的,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不按本会宗旨指导开展活动,本会可以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A1?3rc18gn54q
第四章 组织机构 w2.,nK8=1Zy6;7q
第十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江西省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主要由各团体会员民主协商推选产生,部分代表由本会按照组织程序与有关部门协商推选产生。其中,来自基层和一线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比例不低于65%,55岁以下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比例不低于55%。代表大会期间,由代表大会通过的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负责代表大会领导工作,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会议。 T6?1jp3!3dT2?9E
第十一条 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其职责为: O14qL8-5mH6:6w
(一)审议和批准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p2+5iV1;,zt,;,l
(二)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U6?2IV7!2Nd4:6t
(三)选举产生本会新一届理事会。 N2:9DI2?8lG2!6k
(四)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A6-6AO,.9sE91i
第十二条 理事会理事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来自一线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比例应占70%以上,每届任期五年。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理事的,由原推选单位及时调整,报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会员因故退会或撤销,代表该团体会员参加本会的理事资格自然取消,出缺名额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增补。 T3:7sD,.,iI2:9S
第十三条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领导本会工作。理事会全体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应当有2/3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其职责为: L3:3jb8.1SY5:7e
(一)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 N6:8Kw9,qs2!8F
(二)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L4!3sy6:2VP9?,p
(三)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o8!8Nq4=,xH7?8g
(四)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s63UC,=8Xw4;5L
第十四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全体会议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其中来自一线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比例应占75%以上,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任期五年。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常务理事的,由原推送单位及时调整,报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会员因故退会或撤销,代表该团体会员参加本会常务理事资格自然取消,出缺名额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增补。 f9.7Cv8.80P7-1T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挂职副主席1人,兼职副主席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建立兼职副主席轮流定期驻会制度,兼职副主席占比50%以上。 N9-,Mi8.7XL6:9b
第十六条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职责。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本会理事会主席或由主席委托专职副主席主持召开。常务理事会应当有2/3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其职责为: m8.4PK9;,KO5.2e
(一)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y5=2Ob5-5YV5!9k
(二)召集理事会会议,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讨论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a1?8ge8=3Wt9+,e
(三)增补、更替理事、常务理事。 o9;5DP1~,Fo6.9x
(四)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d5~5op9~7fP9!,B
第十七条 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由常务理事会确定,委员由主席办公会议确定。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专职副主席、挂职副主席和轮流定期驻会的兼职副主席组成。 s32IY4-3Nb9.7v
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专职副主席、挂职副主席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负责实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重要工作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常务理事会通报。 P4+1XI7-,XT6!2l
第十九条 本会工作性会刊为《江西社联动态》,对策性会刊为《智库成果专报》,学术性会刊为《老区建设》《苏区研究》。 m8-1TN5;2KD9:,n
第五章 经费 W9:3zY3~9YL43y
第二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X3+7ib11MF2?7O
(一)省财政和有关部门拨款。 k5~9HX,!4ip2;50
(二)社会捐赠。 E3.8wk3=5Nj8=1a
(三)其他合法收入。 l6~3AT4+2tm8!5r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按财政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i7~,Yg1;9JK3+3Y
第六章 附则 g3;5wz1.9ex3+4b
第二十二条 本会常务理事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D9.3Zg9+9Yh1;6o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江西省第九次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O7?6Y08:2ip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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