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简介
科学技术处(简称“科技处”)为学校正处级行政管理机构,履行学校自然科学与技术研究工作的管理职能。 h6-,MF1+2el9-5F
科技处下设综合信息管理科、理工项目管理科、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科、科研创新平台管理科、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成果转化与技术开发科、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协与社联办公室)等7个科室。现有编制11人。 y5=9aS3+4iR7.8P
科技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V6+3Sd1-5sU7.2t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科技方针政策;协助校领导制定学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步伐。 D6!7Ow7-8WP8!9q
2、负责学校纵横项科技项目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合同的签订、经费的分配、年度计划的编制、落实及检查。 T2=2SD1-5vh65v
3、负责学校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的评审、鉴定、保密审查、申报奖励工作。 B9.4II5+1kr4+6a
4、负责学校科技服务工作。组织全校科技工作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积极承担科技开发项目,组织签订科技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调解与处理合同纠纷,执行收益分配方案。 j6=1kA,;6Du7;1I
5、负责科研基地和科研机构的申报、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国家、教育部、江西省等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q5+3QL43ob5+3r
6、负责学校科技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C5=9Th4+8qm7?7L
7、归口管理学校科研基金、学术活动基金等专项基金。 f6=,jp1:1yt9+5Y
8、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 z4,rp,!3KZ2~4W
9、做好学校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执行科研档案的查阅、借阅、保密、收集、整理、保存、上交工作。 J,?8iE1;5RE8;8u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v,!,wI9!3Jy8~5J
11、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日常工作。 l9!8ev4.3zx7:4o
12、完成校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X1~8gl,=3pY9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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