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工作简介
科研处为学校行政职能机构, 下设科研项目管理科、学科建设管理科、科研成果管理科。负责全校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学术交流、成果鉴定及转化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P8!2Ok5-9Be2~5G
一、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并落实为年度工作计划。 c2.3MZ1!9l01~6W
二、制定、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项办法、制度和规程。 n4?4bH7.4kk1?7s
三、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p4?8gk31EA9=8E
四、组织申报和管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M6.,OU1~3pp3?7e
五、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d3!,wy3?4uc9?9g
六、负责学校各级优秀科研人才与团队的推荐和申报。 I2=1xg6!9Ui5.8R
七、统计、鉴定与管理学校自有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P3!7Nk7+2Ra,.7Y
八、考核教师科研工作的数量与质量。 o9+5Rr4:3Sa7!5B
九、负责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与管理。 q1~7it2:8jz2;8s
十、管理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签订的科技合同。 x4+3ZJ9:6qS4.6x
十一、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j1:6oE9?4BN3~5l
十二、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工作。 q4.1WZ,:7wF,?9D
十三、组织和指导学校各分院(所)的学术交流活动。 Z5:,wT1?2ZE3;7K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学校学术不端行为。 t,;5WR7.5uR1-9m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I3!8nW5:5SQ3;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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