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工作简介
科研处为学校行政职能机构, 下设科研项目管理科、学科建设管理科、科研成果管理科。负责全校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学术交流、成果鉴定及转化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c2+6ND1-1LB1~5b
一、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并落实为年度工作计划。 u2?8cD1.8Xp93Y
二、制定、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项办法、制度和规程。 g96wm8;3sj3.1u
三、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Z4.2aG,?9nJ41n
四、组织申报和管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N9;4WS5!,vj,?3o
五、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I,+7cW3:,qf8:1M
六、负责学校各级优秀科研人才与团队的推荐和申报。 k1=3OK8;8IB1-4D
七、统计、鉴定与管理学校自有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C6;6jg1+8dm1+7Z
八、考核教师科研工作的数量与质量。 E4!5Hq4;8MD6.4n
九、负责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与管理。 R,3bw7:3cF4.8f
十、管理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签订的科技合同。 U2.2iM9~4mx8~4d
十一、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l2~8wM7=7Nm3+,d
十二、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工作。 F4-9pk2=7Hd1:7c
十三、组织和指导学校各分院(所)的学术交流活动。 p,.9Mk4-,Eb7?3A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学校学术不端行为。 C3;8CO1~8py4:7k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X,+7dE3:3XF6.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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