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简介
宁强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2月,县长兼任院长,配任副院长、审判员、书记员、秘书等,内设司法、审判、裁判委员会。 s550Y,=3mU6?8a
1955年3月,人民法院单设,院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配任副院长,废止了县长兼任院长的制度,并设立接待室,组建了阳平关、大安两个派出法庭。1967年底,文化革命中,人民法院被造反派“砸烂”,停止其职能,审判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法组办理。1973年10月恢复县人民法院和院审判委员会、阳平关、大安人民法庭。1974年内设办公室、刑庭、民庭、告诉申诉庭、执行庭和政工科。 t8;3tz1!3PW3=7d
1979年6月设立中共宁强县人民法院党组,党组作为县委的派出机构,负责对法院工作的政治领导。党组书记兼院长。 n6!6KV3?2oH,-5n
1983年设立经济审判庭;1985年9月设立燕子砭、广坪人民法庭;1987年8月设立铁锁关、代家坝、巴山、城关人民法庭;1989年4月组建行政审判庭;1990年2月设立城区人民法庭。 N5.8lW7=6gn3-6r
1993年初燕子砭法庭与阳平关法庭合并,保留其编制,审判业务由阳平关法庭管辖。1997年12月,按照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庭,由民庭办理具体业务。 p49FR,:4uC9:4i
1998年6月,经县编委批准,我院中央编制职数为81人,设院长1人,副院长3人。同年8月根据“三定”方案增设纪检组和司法警察大队。 z1~40P3:9qL4+7V
1999年5月在告诉申诉审判庭设立立案室,负责院机关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实行立审、审执、审监分离。同年8月司法警察大队挂牌办公。 e4;6kz4?2Kd9-1S
2003年7月县编制委员会核定,我院机构改革后,中央政法编制数为77人,设院长1人,副院长3人。撤销原内设机构,重新设立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成立执行局,下设执行庭。同时设立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工会等。撤销广坪、燕子砭、阳平关人民法庭,设立阳平关中心人民法庭;撤销代家坝、大安法庭,设立大安中心人民法庭;保留铁锁关、巴山人民法庭;撤销城关、城区人民法庭。2004年3月经过竞争上岗,选配了改革后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法庭负责人。2005年以来, 随着人员的增加,编制也逐步扩大,现有中央政法编制80人,事业编制6人。 f9:7yJ3+,Uo4.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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