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组建于1984年,系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所辖三个基层法院之一。地处伊犁霍城县境内,驻地位于美丽的薰衣草之乡农四师六十六团(中心团场)清水河社区,毗邻218国道及312国道。管辖农四师六十一团、六十二团、六十三团、六十四团、六十六团(中心团场)、霍管处及农四师电力公司、绿华糖业等单位和企业,面积约520平方公里,这里有汉、维、哈、回等29个民族,辖区人口约11万。 z2-1bu2?3pK2?4V
机构设置 v1-8vI3!7a04;2P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现设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管办、立案庭、办公室、政工科、法警大队、霍尔果斯法庭。编制24人,现有人员23人, G4+4jS8;1JN8;,q
法院建设 n9-5Rn4~6sA72i
2011年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为550件,2012年727件,2013年585件,并且2013年我院取得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结案率均为100%,执行案件执结率为100%,四个100%的骄人成绩。我院立足法院职能,妥善审理各类案件,依法化解辖区各类矛盾,为构建和谐四师做出了应有贡献。在审判业务中,我院一是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恶性犯罪、有计划、有预谋的故意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累犯、惯犯等,维护社会稳定。2011年以来审结刑事案件110余件,判处罪犯100余人,有力助推了我院辖区的稳定建设。在加强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对缓刑人员及未成年人罪犯的回访帮教工作,耐心的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降低重新犯罪率。如今年我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分别到辖区六十二团、六十四团、六十六团,走访了连队领导,并深入到缓刑人员家中开展了帮教工作。 二是及时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针对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审判人员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大力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案件的调解工作。2011年以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800余件,审结1600余件,有力促进了霍城垦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是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2010年,法院系统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全面展开。清理积案是件长期而复杂的事情,但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方案明确,终于在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年成功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因此获得兵团分院集体嘉奖,并在2014年1月荣立集体三等功。 四是重视信访工作。我院根据自身实际和社会形势需求,定于每周二为“院长接待日”,由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接待来访群众,并安排立案庭具体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使法院在“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近两年先后上门为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等弱势群体兑现案款200余万元,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款、赔偿款等35万元;利用信访渠道,先后处理涉诉涉执信访案件52件,办结率100%,息诉率100%。 五是坚持为人民司法,大力拓展法律服务。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连队;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搬到田间地头,既免了群众的来回奔波支出,也给其他群众带去了鲜活的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假日法庭”、“夜间法庭”,“预约法庭”等, 给在正常时间内无法参加诉讼的群众带去了极大的便利。 u68KI3?7Dv3!9l
所获荣誉 F360T8=3qz3=7i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连续13年获得四师法院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法院”称号;连续6年被四师政法委评为“先进集体”。 T9;4eW3~8Px1~5b
2011年被兵团政法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T9!,q08!2BA7!6E
2012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法院。 T3:6wO3;2XR5=4N
2012年至今连续三年成功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受到上级嘉奖。 Y8?6oH5:2HZ4+6d
2014年,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霍尔果斯法庭被评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E14OC7-9vo6.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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