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简介
主任的话 H6:9En2?4HD8-6E
辅大法律系成立于民国52年,是国内早期设立的法律学系之一。过去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与毕业系友的支持鼓励下,本系得以不断茁壮发展,建立良好的传统和基础,目前设有学士班、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以及博士班,为规模完整之法律系所。 p9:6BD8;8mR6=6a
「法律是良善与公正的艺术。」这句古罗马法学家额尔比安(Ulpian)的名言,从现今的眼光来看,格外有其发人深省的意义和价值。法学教育固然是一种专业教育,但也是建构优质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教育。因此,法律人才的养成,不应仅着眼于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更应重视品格、能力及视野的薰陶和培养,使法律人成为公正与良善的守护者,而非不义与罪恶的代言人。 z63vf8?6hf7~9K
有鉴于此,辅大法律系的教育理念,是追求知识、品格、能力、视野兼备的全方位法学教育。我们会不断致力于教学品质、全人品格、学术研究、多元学习、以及国际交流的提升与精进,希望提供学生一个理想的法学教育环境,同时也期许她(他)们日后成为专精法律知识、胸怀社会良知、具备宏观视野的优秀法律人。 O4=6kf84Qy,-5d
本系宗旨
法学教育为建立国家优质法治建设的基础教育工程,法律人才的培育,不仅着重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的专业养成教育,也肩负引导国家朝向进步法治社会发展的重责大任。有鉴于此,本系秉持本校追求人文关怀与服务社会的全人教育宗旨,以法学知识的专业教育为经,全人品格的法律伦理教育为纬,并顺应法学教育整合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致力培养专精法学知识、恪守法律伦理、整合理论实务、充实多元学习、具备国际视野的新世纪法律人才。 q5=3LQ1?8dN5;8K
本系教育目标 U5:4rZ,=6oH1.,e
(一)专业精致化:着重法学基础理论的专业教育 G38RT81Go9;9L
本系自设立以来,即着重民商法学、刑事法学、公法学、基础法学等传统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已奠立良好稳固之法学教育基础。为进一步提升本系之教学研究品质,爰以传统法学基础理论的「专业精致化」,做为本系教育目标。 i22Xd1=6WG,:8c
(二)专业伦理全人化:重视养成法律人全人品格的法律伦理 s,+4iV9=2On54k
关怀社会与服务人群的全人品格教育,不仅是本校特别重视的教育宗旨,更是优质法律人才不可或缺的要素。是以,本系致力于「专业伦理全人化」的品格养成教育,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全人品格与恪守法律专业伦理的优秀法律人。 D7!8nF4=2vI63u
(三)理论实务整合化:培养理论与实务的整合能力 Y8!5Gh7.8Hm9!4Q
法学为定纷止争、解决问题的实践之学。故本系在精进传统法学教育的基础上,开设案例研习课程,并积极鼓励学生参与法律服务活动,以藉由案例研习与服务学习,培养理论与实务的整合能力。 Y9.8lP1:5LS5?,c
(四)学习多元化:充实多元学习以提高社会竞争力 t7=5NY8+7BP3;2t
鉴于21世纪知识产业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优质法律人才的养成,不能局限于传统法律实务工作与法学研究人才的培养,必须加强多元学习的机会和管道,俾使法律人具备高度的社会竞争力。 i4.5iJ,:1TJ2+6v
(五)视野国际化:培养具备宏观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 D7!4aW1.1PX4-3k
因应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宏观的国际视野,毋宁为新世纪法律人才必备的竞争条件。因此,本系除广泛开设一般外语及法学外文课程外,亦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国际性的学术活动、教育交流与竞赛活动,以拓展其宏观国际视野。 v5~4i055RS6+2V
沿革与系史
民国52年辅仁大学在台复校时,法学院即设立法律学系(以下简称本系),招收学士班学生一班,修业年限四年。59学年度曾改制为五年学制,60学年度起再度恢复为四年学制。63学年度起,增设司法组,以培养司法实务人才,本系学士班遂分为法学组与司法组二组。68学年度起增设财经法学组,以培养财政经济之法律人才。嗣为顺应国家财经发展之迫切需要,加强培育财税法、金融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欧洲共同体法等领域之人才,本系财经法学组乃于83学年度起,独立设为财经法律学系。 S8;9bm,=8ya2=1f
法学院于69学年度成立法律学研究所,先设硕士班,原不分组,71学年度分为公法组、民事法组、刑事法组三组,72学年度起改为甲组—公法组、乙组—民商法组,94学年度再度分为公法组、民商法组、刑事法组三组,并自97学年度起增设基础法学组。民国79年10月,本系奉准增设博士班,自80学年度开始招生。民国90年奉准设立硕士在职专班,招收实务界司法官、律师及具法律相关实务经验之在职进修人士,俾培育理论与实务结合之优秀人才。 Q5=5ZT7!1tK8+3z
民国83年大学法修正通过,为因应新大学法系所合一与日夜合一之规定,本系自86年学年度起与法律学研究所正式合一,原夜间部法律学系并入本系改为进修学士班,仍保留「辅仁大学法律学系」之名称。自92学年度起,为顺应法学教育专业化之需求与趋势,原法学院之法律学系、财经法律学系及若望保禄二世和平对话研究中心,独立设为法律学院。至此,本系正式改隶为法律学院所属学系,目前下设学士班(分:甲班、乙班)、进修学士班、硕士班(分:公法组、民商法组、刑事法组、基础法学组)、硕士在职专班(不分组)、博士班(不分组),总计在学学生数达一千人,堪称国内规模完整之法律系所。 B3?2PP1~1Ja13m
本系在历任系主任沉载祺教授、杨肇熉(ㄩㄣ)教授、田执中教授、金世鼎教授、林栋教授、黄宗乐教授、邱聪智教授、李钦贤教授、陈猷龙教授、陈荣隆教授、甘添贵教授、庄世同副教授、谢志鸿副教授、何明瑜副教授、杨子慧副教授至现任钟芳桦副教授,历任所长金世鼎教授、林栋教授、黄宗乐教授、杨敦和教授、邱聪智教授,以及全系师生同仁暨毕业系友的共同努力下,已奠立雄厚的教学研究基础与优良的法学教育传统。 T8;7uY4!1HK2+2B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